神救贖性的審判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神即將成就榮耀的新事。這新事超乎復興和覺醒。乃惟獨神無法忍受祂的聖名受玷污時所啟動的聖工. 衪說:「我這麼做是為了我名的緣故,免得我的名在列國眼中被褻瀆,因為在這些列國眼前我領了他們出來(20:14). 

當神判定祂的道已被踐踏,而且可憎的事污穢了所謂「教會」,祂就必須在失喪的世人面前興起,捍衛衪自己的聖名。

你可從以西結書36:21–38讀到這一切. 神發出令人敬畏的聲明有關祂的作為,最要緊的就是恢復祂的榮譽. 「我要使我至大的名顯為聖;這名在列國中已遭褻瀆,是你們在他們中間褻瀆的。我在他們眼前,在你們身上顯為聖的時候,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這是主耶和華說的。我必從列國帶領你們,從列邦聚集你們,領你們回到本地。我必灑清水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絕一切的偶像。」(36:23-25).

神為著衪自己的聖名,必成就兩件大能的聖工。首先,祂必以可畏,救贖性的審判潔淨列國和教會。祂必阻止同性戀者和神棍入侵祂的家;衪且必潔淨事奉,興起合祂心意的牧者。

第二, 神必大施憐憫,從而榮耀衪自己的聖名。審判之苦滿足時,神必超自然的使餘民歸回衪身邊,從而拯教那日子。祂在以色列民受審判時所作的,祂也必在未來的日子再次成就。

但願我們在禱告內屋熱心尋求主,且展望衪為衪自己聖名所成就救贖性的榮耀大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