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望上天
我們這些神家裡的人聚集在教會裡敬拜,歌唱,聽道且奉獻。我們若不謹慎,至終會在活出主的旨意上成為觀眾。我們往往看見犯罪的人,沒有幫助他們脫離罪惡,反倒私下盼望他們會束手就擒。我們感到有道理,心中想:「我知道。那人的生命彷彿有點偏差。」
我們為何這樣做呢? 大可以是因為我們自覺有罪。我們大家在生命中都有被人有理扔石頭的事情。其實,法利賽人把那被捉姦的女人帶到主面前(參看約8:3-11) ,也可以拉出群眾裡的任何人,以石頭打他們。如今,指控人的會透過社交媒體這樣做。
主的方法截然不同。「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任何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約8:10-11).
我這牧師喜歡這三個字「我也不」。主沒有定她的罪,是件激進的事。祂今天依然對悔改的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
然而,主對宗教領袖以下的話更為激進:「我有許多事要講論你們,判斷你們;但差我來的那位是真實的,我從他那裏所聽見的,就告訴世人。」(約8:26). 嘩! 這聽來是羞辱,但其實主有一列事情可定他們的罪。祂也可同樣待我們,但祂卻說:「我也不定你們的罪。」
何等稀奇的時刻,啟示神出於恩典的大愛。「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