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召去得自由
「耶和華救贖的民必歸回,歌唱來到錫安;永恆的喜樂必歸到他們頭上。他們必得著歡喜快樂,憂傷嘆息盡都逃避。」(賽51:11).
以下的詞語吸引你嗎: 生命、喜樂、喜悅、勇氣、自由? 你能想象在事奉主上有這種享受嗎? 你如何能得這種帶來能力的喜悅呢?
不是源自義行。我們自己無法為人公義。我們也許極盡所能,誠懇地把自己和所有獻給神,但這依然只不過是污穢的衣服而已。「我們都如不潔淨的人,所行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如葉子漸漸枯乾,罪孽像風把我們吹走。」(賽64:6).
自由單單源自主的義。我們得著祂的義,就得釋放脱離努力。內住我們的聖靈釋放我們脱離罪惡和罪咎的律,且更新萬事。 「因為賜生命的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從罪和死的律中把你釋放出來。」(羅8:2).
自由就是一切! 就是説有自由去按照祂的聖召去履行責任。忽然間,我們能毫無保留地作見證。我們有不是自己鼓起的勇氣。恩典會透過我們而不是致死,約束性的法律主義流露出來。
帶著主為我們贏得的自由和喜樂心行事惟一的方法: 領受衪所賜的義。也就是説,接受恩典,而不是行為. 這不是指推卸我們的責任。相反地, 蒙受祂的恩典是承受真正責任的惟一方法。否則,我們無法奉祂聖名成就任何事情!
朋友啊,聖經提醒我們説:「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把這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侍。」(加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