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基業嗎?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保羅列出那些不能承受神國的人: 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娼妓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6:9-10).

使徒又補充說:「從前你們中間也有人是這樣;但現在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已經成聖,已經稱義了。」(林前6:11).

這些人如何得拯救脱離這些可怕的罪惡,而在神面前成為公義呢? 他們再也不邪惡,蒙神悦納,究竟有甚麼事情發生呢?

首先,神不偏待人。給衪留下深刻印象的並非人的稱號或世上的榮譽,無論是君王,王后,總統或首相。第二,神必不因我們任何的善良而受吸引。冗長的禱告,禁食,十一奉獻,讀經,善行這些都不會使我們成為公義,或蒙神悅納。甚至我的「好」血氣,品格,言語,思想,行為若用為我們成為公義的訴求,就是神聞到的臭氣。

主上十字架,把我們屬肉體的「老我」釘了。惟一餘下,神面對的一人就是聖子。主完成了衪地上的聖工,便坐在父神的右邊;神說:「自此我僅僅承認一人,即惟一的義者。凡到我面前的必須透過我的兒子而來。凡成為公義的必須單單領受衪的公義!

我們蒙神悅納,單憑信靠主和衪的聖工。「使衪榮耀的恩典得到稱讚;這恩典是衪在愛子裏白白賜給我們的。」(1:6). 

你領會以下是何等要緊嗎:常在主裡面,每逢跌倒,就趕快到衪面前? 你必須學習投奔衪,呼求說:「主啊,我虧欠你! 我無法解決這件事。除非我因你而到衪面前,否則,無論我做甚麼,我絕不會蒙父神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