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得赦免,又蒙接納
約翰福音第8章記載被捉姦的女人的故事,說到主接納了被指控的。祂沒有排斥那犯姦淫,生死未卜的女人,反倒接納了她。如今,祂同樣待我們。祂對因罪被邊緣化的人說:「你屬我。父神愛你。」
主對犯姦淫的女人的態度至關重要。為什麼呢? 因為她依然必須面對她自己的過犯,且活在她的社區裡。你要明白, 人確實因主而不被定罪, 罪惡依然有現實生活的後果。問問任何經歷復康事工的毒友。他們要與家人,朋友,兒女或同事修補關係。姦淫會導至意外懷孕,與配偶關係破裂, 與兒女關係緊張, 在社區裡失信。這些事情需要多年來修補。
因此,主對犯姦淫女人的兩句話是出於真實的憐憫: 「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約8:11). 若我沒有說:「是的,主愛你,接納你且饒恕你,罪惡有真實的後果。」我就不是神的忠僕。我這牧師時時看見這情形。因此,神大大憂慮我們的罪惡,超過道德理由和違背律法。保羅說:「你們要遠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體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體。」(林前6:18). 這更加是把任何一切罪惡交給主的原因。惟有這大能,救贖人的恩典能治愈且復興人心。
神的恩典所影響的第三組人: 控告者. 法利賽人麻木不仁,他們的控告計劃適得其反。至終, 犯罪的女人沒有被定罪,反倒蒙拯救,得醫治。
主彰顯那等激進的恩典, 邪惡權勢就只好因羞恥而悄悄溜走。「他們聽見這話,從老的開始,一個一個都走開了,只剩下耶穌一人和那仍然站在中間的女人。」(約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