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他們帶回榮耀裡的家

Gary Wilkerson

天父不願所愛的人被陰府權勢奪去,便為我們制定了拯救計劃。當時,你在異象中吩咐你的聖民,:「我已把救助之力加在壯士身上,高舉了那從百姓中所揀選的人。」」(89:19). 父神對聖子:「人類會因罪越發軟弱和悲哀,在向我回轉上很無助。我指派你為我的聖者去令他們再次得恩惠。」 

我們聽見聖子憑約的話語: 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裏。」(40:8). 主在地上一切所行的都滿足聖約的條件: 「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而是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甚麼,講甚麼。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而是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甚麼,講甚麼。」(12:49). 

聖經聲明了聖約的條件。主要捨去天上的榮, 擁有人類的身體: 本有神的形像,卻不堅持自己與神同等;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2:6-7). 忍受責備和苦難: 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53:3). 其後, 把自己交在惡人手中;而且大受痛苦, 為人類的過犯而捨命犠牲。為要救贖人,必須暫時忍受神的烈怒。

神制定了聖子救贖人類的事奉。對主說:「我們將會有祭司的事奉。我創世以來認識我的眾兒女, 如今我把他們賜給你為群羊,好讓你會牧養他們。」主在地上見證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裏來;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6:37).

這就是我們因主所得的大榮耀和盼望! 但願我們如今因此得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