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全然得益

Gary Wilkerson

我們重讀福音書,就領會主在地上成就一切,是為要滿足與父神所立聖約的條件。祂尋找迷羊, 開瞎子的眼睛, 起死回生,靈裡釋放人,論到永生,行神蹟,趕鬼且醫治種種疾病。根據福音經文,主完成了父神給的使命。

主藉此應用父神給憑約的應許:「耶和華看我為尊貴,我的神是我的力量。」(49:5).

「我要依賴。」(2:13). 父神信實的話語在痛苦的死亡中保守了祂: 主耶和華開我的耳,我並未違背,也未退後。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兩頰的鬍鬚,我由他拔;人侮辱我,向我吐唾沫,我並不掩面。」(賽50:5-6). 

主發出最後的禱告,我們就再次領會父神和聖子之間公開聖約的交易. 「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因為你曾賜給權柄掌管凡血肉之軀的,使把永生賜給你所賜給的人。…「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交給我做的工作,我已完成了。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在你面前得榮耀,就是在未有世界以前,我同你享有的榮耀。」」(17:1-5).

這根你我何關呢? 這是關乎神愛所創造的人! 立下這聖約,因為衪不願失去一個孩子,由他滅亡.主在此實在說:「父啊, 我履行了我在聖約上的部份.我救贖了人類,且使你的肢體合一.」

總之, 神賜下聖子,聖子賜與的生命, 而且我們全然得益. 我也要使的後裔存到永遠,使的寶座如天之久。…. 我必不毀損我的約,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話。」( 89:29,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