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同在所帶來充足的恩惠

Gary Wilkerson

我們許多人都誤解何謂「親近神」. 我們往往視之為一種感受, 情緒, 或超自然的時刻. 這些事情都會隨著神的同在而來, 但卻並不是其定義. 神的同在就是祂自己.

聖靈內住我們, 神就常與我們同在. 這是不可思議的一件事, 正如保羅說: 「神願意叫他們知道,這奧祕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西1:27).

在舊約時代, 神裂天而降, 或藉著火柱煙雲, 彰顯衪的同在. 主臨到, 便改變了我們經歷神同在的方法. 我們確實透過主得見神的同在. 主的生平精確的啟示了神—充滿慈愛, 恩典, 憐憫, 權能, 真理和公義. 神的兒子降世為人, 彰顯了天父的屬性.

更不可思議的就是, 我們都透過那內住我們的聖靈, 而分享祂的屬性. 我們接受主, 就得蒙改變. 「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因此,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1:3-4).

有份於神的性情這是指我們不必極力為人聖潔; 我們因主的同在, 成為聖潔了. 我們不必極力被神接受, 祂已悅納我們. 我們不必極力為人良善, 乃因聖靈的內住, 而領受祂的屬性, 成為良善的.

主帶給你脫離羞恥和罪咎感的生命。 你會終日投靠主,毫無攔阻, 不受定罪。因此, 保羅勉勵說: 「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什麼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腓3: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