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光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就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必不在黑暗裏走,卻要得著生命的光。」(8:12).

主曾經且依然是世上的真光。約翰説這光是藉著主的生命而被產生的:「在祂裏面有生命,這生命就是人的光。」(1:4). 簡言之, 主所具備的生命就是衪給世人和凡相信的人的亮光源頭。「要得著生命的光。」(8:12). 何謂聖經所論到的「生命的光」呢?

我們多半都認為這生命就是主所具體代表的永遠生命。我們都視之為祂能賜給凡相信的人的永生,但約翰是指更多的。他所用的「生命」一詞是指主的生平記載。

主説我們要像衪一般生活。我們要像主一般在世上, 祂的生命必須是我們能認識,且親身經歴的。祂的生命必須與我們的適適相關。

讓我告訴你我如何與主的生命適適相關. 我會因主仁慈的小言行而歡呼。我認為衪與父神之間日常的言行是為要給主生命對我們的意義下定義。

我想到主和拉撒路之間的友誼。我想到祂經過長期的事奉後退離了眾人。我想到衪在馬利亞、馬大和拉撒路家裡鬆弛下來。我想到主把小孩子抱在懷裡,祝福他們。我想到衪成年時順從母親,在婚宴裡把水變成酒。我想到主關愛那些被蔑視、不可愛和貧窮的人。我想到衪憐恤那被人發現犯姦淫的婦女,或者衪表揚那僅僅能奉獻兩個小錢的寡婦。

我們會從這些經文發現與主適適相關的生活。我們正是要這樣活在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