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所帶來的責任

David Wilkerson

根據馬太福音18:23-35的比喻, 王有沒有寬容他僕人的過犯呢? 他有沒有無視他的債務, 將之免了? 一點都沒有. 其實, . 王饒恕了他, 是把重大的責任(比他的債務更為重大的) 加在他的身上. 的確, 當時這僕人前所未有的欠了他的主人. 怎麼說呢? 正如王待他一般, 他有責任去饒恕和愛別人. 

這是多麼不可思議的一個責任. 而且, 這是無法和主其他國度性的教導有所分割的. 畢竟, 主説: 「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 你們的天父也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太6:15) 祂的重點很清晰: 「你們不饒恕別人, 我就不饒恕你們. 」這番話並非可選擇的, 乃是個命令. 主實在對我們說: 「我包容你們. 我以慈愛和憐憫待你們, 且單單出於恩惠和憐憫饒恕了你們. 同樣, 你們要以愛心的和憐憫待弟兄弟姐妹. 你們要白白的饒恕他們, 正如我饒恕了你們一樣. 你們要在家裡, 教會裡, 工作環境裡, 街道上, 把我所施給你們的恩典和愛心顯示給每一個人. 」 

保羅論到主的誡命説: 「主怎饒恕了你們, 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西3:13) 他詳述了有關我們該如何遵行這誡命: 「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 聖潔蒙愛的人, 就要存憐憫, 恩慈, 謙虛, 溫柔, 忍耐的心.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 總要彼此包容, 彼此饒恕;… 在這一切之外, 要存著愛心, 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3:12-14) 

何謂包容呢? 根據希臘文, 這是指「忍受, 容忍」. 這是意味著忍受一些我們不喜歡的事情. 聖經吩咐我們要容忍別人的跌倒, 忍受一些我們不明白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