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难成之事而力不可支

Gary Wilkerson

每主日, 你听见讲道, 也许离开时心中想: 「又一件事可核对清单; 我现在必需这样做. 」你若一年52个主日都上教会, 你会有52件必须成就的新事吗?

你们有些人上教会已逾十年. 你便有逾500件该做的事, 而且你该将之办妥!  你该将之办好, 否则, 牧师会再将之传扬. 下次, 他会更强烈的传扬, 且更怒视你. 有谁希望上这样的教会呢? 有谁希望这样活出信心呢?

令人这样想是不足的: 「除了牧师或朋友不断这样説以外, 难道没有甚麽: 「不要这样做, 且开始这样做. 要少做这件事. 开始更常这样做. 这是规条, 更多条例. 」

我们所读的经文, 不是旧约律法, 乃是我们许多人所认为的新约福音. 创世记到启示录都蕴藏了律法和福音. 我们读经时的圣召就是求圣灵赐下分辨能力. 我们究竟在重读律法, 或者在读福音呢?

律法是好的, 你知道吗? 圣经说律法是好的. 在新约时代神与人之间的圣约中, 律法在我们的生命中有适当的功用.

那麽, 何谓律法呢? 就是神的诫命, 即「你们该当如此. 」

我们很容易因感到「这是难成之事, 这是难成之事, 这是难成之事, 亅而力不可支; 主却临到说好! 你终於得蒙启示, 有关你自己无能, 忧伤破碎, 缺乏力量和公义, 以致无法成就律法的圣召!

我们在主内生活中的平安和属灵权柄,并不源自我们自己为要遵行持守律法而委身. 我们乃要向主委身, 而且这委身会令衪的能力在我们心中成就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