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證明
「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證,然後终结才来到。」(太24:14).
如今,教会里许多人都读到时势徵兆来判断主将近回来。不过,以上的经节蕴藏了主最清晰的声明有关祂再来。福音见證传遍万国,结局才会临到。
主所说的「见證」照字面解就是「事实證明」。主在此不仅说到传福音,更要作见證。总之,祂说惟独人以生命见證来说明福音是真实的,传福音才会有功效。
你认为美国有数千教会, 就有强有力的福音见證; 但许多教会在主的真福音上妥协了。其实,许多教会都传福音, 却鲜有见證有关基督主权在人的生命里。他们没有确实在城市或国中作见證。
当然,有例外的情形。我想起有一位浸信会牧师曾计划建造一座大教堂。他的会众人数迅速加增, 他就开始研究教会拓展运动。那时,师母受感动去祷告寻求主,牧师很快也这样做。他很快放弃了他的梦想且开始见證他所传扬的。
牧师最近讲道时,把大萤光幕放在教会前。他对会众说:「圣灵对我说到本教会的罪恶。而且今天,我们要正视它们!」牧师又把种种罪恶(滥交苟合、犯姦淫、酗酒、吸毒、色情)打在萤光幕上 。然後,他开始讲道说:「我们现在不会开始建大教堂。我们必须先整顿主活生生的会幕。我们必须先活岀福音!」
圣灵迅速在该教会大能的运行。人们大大归向主, 改邪归正, 因为他们听见带著见證的福音。
蒙爱的信徒啊, 我们的教会和生命也该如此。否则,我们要如何确实把福音传到万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