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的福音

「我们即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 神相和。我们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 神的荣耀...」「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罗五1-2,17)

你还记不记得在你还未将生命主权交给基督之前,是过着怎样的生活?那时你与 神敌对、生活盲目、毫无盼望。那时你不是属 神的,是有罪的人─而且 神的震怒常在你身上。(约三36)

你又是如何才发现 神的救恩,以及 神的接纳?你如何进入得蒙救赎的有福凭据中?如何得以在耶稣基督的大爱中欢喜快乐的?

难到是因为 神看见在你里面有什么优点吗?还是你本来就有义行使得 神被你所吸引?或者是因着你的顺服与恩慈赢得了 神的喜悦?

不,绝对不是的!没有任何人能靠着自己所行的功德而得救。圣经上说:「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六十四6)

我们所有的罪都因着信被耶稣基督的宝血所涂抹,我们才得以与 神和好!我们得救是单单因着信─不是靠我们做了什么事。

「恩典」在神学上的定义是:「非经人的努力而得来的 神的赦免、怜悯与喜悦。」圣经上说:「但你们得在耶稣基督里,是本乎 神, 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一30)

请勿将此节经文中的许多词囫囵吞枣,简单来看,福音的目的便是救赎,而 神的恩典包括了他透过基督所为我们做成的一切,把我们从撒但的势力下救赎出来,又将我们带进他的荣耀光明的国度中。

「称义」是恩典的重要根基。被 神称为义的意思就是「被宣告无罪」,一切过犯罪孽都蒙 神赦免─并得以在 神面前被视为圣洁、公义。

没有任何人能靠着自己的善行、顺服或信实而称义--也就是说,人无法靠着那些而成为公义圣洁。其实,善行、顺服或信实正是因信称义的结果,是基督宝血的大能使我们能进到 神面前: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出于自己, 乃是 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

「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二16)

这是一切信心的根源,是所有相信的人必须完全明了的。你之所以能与 神同行完全靠这点,就是:

假如你不知道你是如何在 神面前被看为正的话,你就无法真正与 神和好。你必须完全相信你在 神面前是清洁的,不是靠着你的热心或你的事奉──而是靠着信靠耶稣在十字架上已战胜了一切!

使徒保罗不愿靠着自己的义站立在基督面前。他是一个优秀的人才──他曾是一个标准的法利赛人,热心遵守律法的一切命令规条;忠心地奉献什一;全心地爱上帝;会堂中所进行的一切事他都参与其中;他不断地查考上帝的话;他爱自己的同胞,而且一心向善。根据律法来看,保罗是一位完美的人。

但所有这一切都被保罗视若粪土─他把这一切都看作有损的─因为他明白的在基督里所启示的义。

「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都因基督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 神而来的义。」(腓三7-9)

今天有许多真诚的信徒仍未顺服于基督的义,许多信徒仍然想要靠着自己的善行讨 神的喜悦。他们靠着信心接受救恩─但之后的一切却想要靠自己了!

在我们的肉体中有些事是与信心的道路相违背的。我们想自己赢得自己的救恩─想助上帝一臂之力!因信得救蛮不错;但因信生活就有困难。我们的肉体呼求说:「我为了讨 神的喜悦而有的一切顺服,以及殷勤的工作都有它的价值吧!」是的,那些是有它的价值,但却无法拿来赢得赦罪之恩。

我们不想接受一件事实,就是我们是单单因着信得以在上帝面前算为义。我们宁愿「打落牙齿和血吞」─当试探几乎要把我们淹没时,我们就咬着牙说:「主啊,即使它要把我杀了,我也能得胜的!」(它可就真的会杀了你!)

但这不是得胜的道路。当我们站立在单单因信称义的坚固磐石上时,就必然带出顺服与信靠!

保罗曾如此形容一种人:「我可以证明他们向 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因为不知道 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 神的义了。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十2-4)

这些人「想要建立自己的义」。我们常称这种方法为「律法主义」:

大多数的基督徒都误解了律法主义,可是绝大多数的牧师传道人却不了解它的意思。

过去我一直相信律法主义是由一些真诚爱 神的人所想出的种种命令规条,希望藉以过着圣洁的生活。我以前认为律法主义就是讲到各种衣着的限制,以及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不!律法主义比命令规条还要细微的多,还要深入的多呢!

当我还是一个小男孩时,我常听见布道家厉声斥责当代人所犯的罪。他们斥责女人剪短头发、穿露脚趾的鞋、化妆及穿时髦的服饰。这便是所谓传「圣洁」的道─然而其标准却随着潮流的变迁而不断改变。

当我在三十多年前第一次到纽约时,发现贺斯班尼地区的五旬节教会竟有那么多严格的规定,真是吃了一惊!我们同工常会到街头去为吸毒者祷告,并想办法让他们进入当地的教会,但是假如有一位信主不久的女孩子穿着牛仔裤、化了妆进到当地的教会,牧师就会马上跑出来说:「你怎么可以打扮成这样来教会!」

曾有一位牧师对一个女孩子说:「回家!穿得像个女孩子的样子再来!我们教会不容许有世俗的东西进来。」

我认为那就是律法主义!

有一对英国的年轻夫妇自从收到我们的通讯之后,也开始听我们时代广场教会的主日崇拜录音带。后来他们渐渐喜欢听有关圣洁生活的讲道,所以他们便找了一次机会到教会来参加崇拜─但是当我在崇拜之后见到这对夫妇时,两人皱着眉头、很伤心的模样、甚至眼睛含着泪水。他们说他们很难过,因为看到我们教会里的姐妹都没有蒙头!他们说:「如果不遵守妇女蒙头的戒命,圣灵怎么可能在教会中动工呢?」

我认为那就是律法主义!

我听到在美国各地有许多的祷告团体被各个客座讲员带来的各种新规条,弄得矛盾、混沌、不安。有人告诉他们说:「你们祷告时一定要跪着。 神只听跪下的祈祷。」又有人来讲道说:「你们在主的聚会中一定要坐着,不需要跪下,那是天主教徒做的事!」另一个人又说:「当你们读圣经时一定要站起来,如果你们坐着读 神的话,便是侮辱 神!」还有另一个人说:「那是一种捆绑!当耶稣传道时总是要众人坐下来听!」

我认为那就是律法主义!

所有的命令规条都是真正的律法主义,但这只是律法主义的一部分而已-------律法主义最严重的部分还不是在这些规条上。

律法主义比这些事都还要更糟。事实上,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点律法主义的酵,因为律法主义的本质就是骄傲!

律法主义的本质是一种想表现圣洁模样的欲望,是想要在人面前称义,而不是在 神面前称义!

律法主义就是想要被人称作先知、或会代祷的姐妹─而且愈来愈刻意在人前塑造出这样的形像!

律法主义者并不是为了要赢得称义的地位,他只是对外在表现更有兴趣─他想让其他的基督徒得到一种印象就是,他是虔诚奉献、认真为主的。他在心里说:「我是这么的爱主─在我周围的人都应当看到!」

在犹太教律法全集中,列出法利赛人的七个等级,其中有三种是:

示剑人:这种法利赛人专在公众场合作很长的祷告,好让人觉得他很圣洁。但在另一方面他们却抢夺寡妇的家庭!

脚步蹒跚的人:他们故意要在外表装作很卑微的样子,甚至好像在圣洁的 神面前连脚都不敢抬起来那样,所以他们就带着「可怜、卑微、低下」的态度,拖着脚步行走。

流血的人:这个群体是走路只敢看着地面,因为怕一抬眼就看到一些罪恶的事物。之所以会有这名称的原因便是,他们走路常常撞到墙:血流得愈多的人就愈圣洁!

亲爱的弟兄姐妹,这些模式的人在今天的教会中还有!他们带着悲伤、严肃、「圣洁」的外貌,有些甚至不敢举手向上帝祷告──在欢喜高兴的时候也不拍掌!他们自认「与 神在密室中」,是圣洁的、高于任何人的。他们坐下时便陷入「默想」中,嘴唇微微掀动,完全沉浸于圣灵中。但「他们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见。」(太二十三5)

去年我和我太太桂恩和好友赖医师夫妇到佛罗里达州度假,开始的几天我们都在狄斯尼乐园玩,所以后来就只想好好轻松一下。当我们站在旅馆的大厅中讨论要去哪里时,桂恩提出建议:到赖医师他们的房间玩数字接龙。

我心想,赖医师夫妇一直认为我是很爱主的人─而我也不想破坏我在他们心目中的形像!在度假的这段期间他们从来没有看见过我独自安静祷告,我心想,「假如我不去祷告的话,我怎么可能会在他们面前作一个圣洁的人呢?」

所以我便告诉他们:「对不起,我不能跟你们玩接龙,我需要待在房间与上帝亲近,你们去玩吧。」

可是你知道我真正的意思是什么吗?「我可不像你们这些可怜的属世的人,我才不浪费这种时间!你们属世的心思只想玩牌,而我这先知要与 神在密室中独处呢!」

(我请问你:假如你知道有一个人在隔壁「呼求上帝」,你怎么还可能轻松自在地玩接龙呢?)

当我进房间时差不多快八点了,我心想,「我只看半小时的新闻─然后再来祷告。」结果「一小时」的新闻结束后,接着是一部谈到希特勒的兴起与败亡的纪录片,我很快便找到理由:「这跟先知的工作有关,我一定得看看!」

九点四十五分时,我已经看完希特勒的兴起与败亡,而同时我也听到桂恩德脚步声!

我马上跳起来,把电视关掉,熄了灯─在黑暗中低着头、跪在床前。

当桂恩走进房间,看到的是她敬虔的先知丈夫慢慢从他圣洁的位置上站起身来─一种虔诚的举动,就好像已经祷告了两个小时那样,我温柔地看着她,揉揉眼说:「亲爱的,主实在真美好!」

听完这些你们尽可以大笑,就好像我在教会讲台中分享时会众哄堂大笑一样!但重要的是,我希望你能深深的把这项事实刻印心中 : 我们都在假装,想在众人面前装出一副圣洁的外貌!我必须维持我圣洁的形像──这就是律法主义最可怕的地方!

事实是,真正拥有从主而来的义的人,不必装模作样。这些人就是最普通、平凡的人,知道怎么哭、怎么笑,并能享受主的同在及圣徒团契相交的人。这些人关心别人的重担与需要──他们不是常常关在密室里,努力维持形像的人。

我们都是看外表,但 神却是看内心!我们都需要从假装圣洁外貌的高台上走下来,诚诚实实地按着 神所看我们的来看自己。这是唯一能享受与 神、与彼此间团契的方法。

今天许多教会所传讲的恩典造就出一批仍然喜爱享乐、深陷罪中的基督徒。许多人一边过着如魔鬼般的生活,一边却声称:「我因信基督已经称义。」亲爱的弟兄姐妹,那根本就是从魔鬼而来的谎言!他们被骗了!

几年以前,我常在不同的布道中间的空档,趁着主日开车到一些教会听他们传讲所谓「恩典的信息」(那可不是浸信会、长老教会、或五旬节教会的教义,那真正是耶稣基督的福音。)当我经过教会时,看到执事们站在教会外面抽烟,有的人甚至刚从周末晚上的酒醉中醒来。

其中有些人是众所周知的奸淫者,有些人会打老婆,还有些人是全镇民都知道专会在生意上作假骗人的。然而,因为他们听到「恩典的福音」,他们相信自己已经称义了,不管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他们都已在基督里被 神称为义了。

我知道那个教会的牧师是个义人,但是他的信息是有些不对的地方:他没有完整的传讲福音!

曾有一次他告诉我:「我完全相信因信称义的真理,人只要在基督里称义,就会自然生出过圣洁生活的渴望。」

但我心想,慢着! 你已经对这些人传道传了八年!这么长一段时间里,有谁看到这些人中间靠 神过着圣洁生活呢?为甚么你的「恩典的信息 」未能使会众成为一群属 神的子民,远离属世的生活?为什么教会里还是有许多人离婚?青少年作未婚父母的还是那么多?许多人还是为魔鬼而活,他们正一步步迈向灭亡的地狱──而且你也了解!

亲爱的弟兄姐妹,我毫无保留地传讲单因信而称义的道。我是靠着信得救的,靠着信和基督的宝血而称义,那是福音的根基,也是真正恩典的道。

但是并非所有的信都是称义的信!圣经很清楚地讲到有两种信:一种能得以称义,另一种则毫无价值──就是魔鬼也有这种信!

使徒行传记载行邪术西门也「信」了,但他的信不是能得以称义的那种,「西门自己也信了,既受了洗...」(徒八13)西门拿钱给使徒彼得,想要得着圣灵的能力,但是彼得回答说:「我看出你正在苦胆之中,被罪恶捆绑。」(23节)他的意思是说:「你的心仍然被罪捆绑!」

彼得告诉西门说,若不悔改他和他的钱都会一同灭亡!的确,西门也信,但是他却未在基督里被 神称为义。他的信心不是称义的信心──不能够使心灵洁净,得到基督的义。

圣经说到许多人当看到耶稣行神迹时就「信」了,但是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因为他知道人心里所存的。(约二23-24)这些人信基督, 但他们的信却不能带给他们「做 神儿女的权柄」 (约一12)

称义的信不只是承认的信而已,不只是承认有 神而已,雅各书说:「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雅二19)雅各所说的是一种死的、短暂的信心,不是永恒的。耶稣也曾对此提出警告说:「...人听道、欢喜领受,但心中没有根,不过暂时相信,及至遇见试炼就退后了。」(路八13)

但有一种信心是称义的信心,是能「洁净心」的信心(徒十五9),是「相信就可以称义」的信心(罗十10)。伟大的基督教作家约翰.欧文说得好:

「我们绝对否认单单因信称义且仅此即可」─也就是说,生命没有原则、在任何事上、任何时候都不需要顺服...因为我们知道没有单靠信心就可以成圣的,成圣乃需时时刻刻、在一切事上都完全顺服──是的,我们知道不是单有信心就可以称义,而是这样的信心必须要有一项属灵的重要原则,就是顺服与好行为。

要信心得以称义,就必须同时有顺服 神、忠于 神的心!这种信心包含了一个很大的力量,就是对 神有完全、不改变的爱与顺服。任何缺乏此一原则的信心便是死的、短暂的信心,也不能带来恩典的真正益处──当然除非人根本藐视恩典。

我们不是靠律法得救的──但是律法却告诉且宣告我们有罪!「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三20)

律法上的话是为「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审判之下。」(19)「律法是我们蒙训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三24)

「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公义...良善的。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罗七12-13)

保罗的意思是说:「直到我知道罪是罪,我才真正地认错。直到我看见自己离 神有多远,我才能寻求 神的圣洁!律法刺中我的要害,毁坏了我对罪的毫不在意。当我藉着神的戒命看到 神的圣洁时,罪对我就显出更是罪大恶极了!」

这样的宣告把你直接带入基督的膀臂中,让你呼求道:「主啊,怜悯我!我不能救自己,我不能遵行你的律法。我已经看到我内心的罪了!」

曾有人把信心定义为「将一个承认有罪、且已悔改的罪人,引领进入 神在基督耶稣里的恩慈中。」只有在 神的律法中承认有罪的人,才能「进入基督里」避难。

五旬节那天彼得站起来向众人传讲 神恩典的福音。但是他首先把众人带到律法的火焰之下!他指着众人说:「你们...藉着无法之人的手把耶稣,就是主基督,钉在十字及架上,杀了。」(徒二23)众人听这话觉得扎心,最后因 神的道而自认有罪,呼求说:「我们当怎样行?」(36)

亚当也蒙 神赐下恩典的福音──是在「他们的眼睛明亮了」以后(创三7),唯有在他看见自己可怜的光景,以及他犯罪的后果之后, 神才带给他恩慈与盼望的信息。

这就是为什么现代传「恩典」福音的传道人未能使有罪的心改变的原因:因为没有能打开罪人的眼睛!人心中丝毫未因罪而感到愧疚、悲伤。

甚至不承认有罪的人也蒙赦免了!他们所犯的罪被看为义。他们也从未觉得自己在犯罪...甚至,在他们还不知道自己是被捆绑时,就已被释放了。他们还未渴慕义的时候就被称义了...他们还不知道 神的震怒在自己身上时,就得以自由了!

罪人把一些事看作「权利」:有同性恋的权利,有堕胎的权利,两个成人间只要彼此同意就可以做一切爱做的事。简单地说,只要我高兴有什么不可以!罪人都想要拥有这一切的权利─但却不想为后果付代价或接受惩罚。这是无法的灵!

这个灵也慢慢爬进教会里来了:「给我免费的赦免和永生──我不要付代价。让我免于一切罪疚感与控告。保证我得到永远不变的称义地位。但是可别想叫我放弃什么!让我用自己的方法做事──不必放弃个人自由,不必听从顺服的呼召!」

也许不一定有人说出这样的话,但确实有人过这种生活。我们如今竟发明出这种令人作呕的「恩典福音」,一点都不能做为建立圣洁生活的基础,这种福音是为了取悦这地上的不法之灵!

你也许会说:「我不了解那么多圣经上的教义,什么恩典、称义、成圣,我都弄不清!」

亲爱的圣徒, 神所给的其实很简单,每一个人都能了解:「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雅四6)

假如你里面有任何的骄傲─特别是你认为你比别人更属灵─那么他一定会把你拉下来,他说他会阻挡你!

但 神赐恩给谦卑的人!你不必把这个恩典的道理想通,雅各书四章六节所说的是 神会赐恩给你!

这里所说的谦卑意思是「灵里破碎、悔改」,是一种空虚、无助,及需要感。要在 神面前谦卑不必懂得什么教义:你不必担心你是不是样样都做的很好。 神说:「只要你忧伤痛悔、只要你需要、只要你饥渴,我就会赐给你所需的一切恩典!」

「故此你们要顺服 神。」(雅四7)当不属 神的世人叫喊说:「我有权利做我爱做的事。」属 神的子民却是完全顺服于他!我们呼求:「主啊,不要依我的意思或权利,只愿你的旨意成就!」

假如你听完这篇道理有什么地方觉得扎心,那表示 神正在处理你心中的骄傲,这是个好现象。你能不能因自己的假冒为善和律法主义而觉得可笑?如果是的话,那么你也就能把魔鬼的工作从你的灵里赶出去!

你现在能不能说:「若不是因着基督的宝血,我一切的义和善行在 神面前都不过如污秽的衣服。然而,由于基督的宝血,我所有的服事、顺服与信靠都被接纳为献在主前的馨香之祭!」亲爱的弟兄姐妹,这才是真正向 神有热心──也就是向圣洁与公义有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