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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表揚別人

David Wilkerson (1931-2011)

「那時你求告,耶和華必應允;你呼求,衪必說:「我在這裏。」你若從你中間除掉重軛和指摘人的指頭,並發惡言的事,」 (賽58:9).

我們禱告,禁食和讀經的理由就是為要聽見上天的話語. 但是,主在此附加了「若」字。祂宣告說:「若你要我在高處垂聽你,就要省察你心中的問題。是的,我必垂聽你--若你再也不指責別人, 再也不以不恭敬的話語論及他們。」

在神看來,有損他人的名譽就是大罪。箴言説:「美名勝過大財,宏恩強如金銀。」 (22:1). 好名聲是經年累月細心建立的寶藏. 然而,我們口中一句誹謗之詞就能將之瞬間摧毀。

大衛立志慎言: 「…我立志叫我口中沒有過失。」 (詩17:3). 「耶和華啊,求你看守我的口,把守我的嘴唇!」(詩141:3).

大衛再次祈求説:「耶和華-我的磐石,我的救贖主啊,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裏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 (詩19:14). 

你也許思索:「控制口舌, 定意不以嘴唇犯罪確實可能嗎? 」大衛再次以這見證回答說:「我曾說:「我要謹慎我的言行,免得我的舌頭犯罪;惡人在我面前的時候,我要用嚼環勒住我的口。」(詩39:1). 他實在說:「我每逢騎馬,就給牠帶上嚼環。我也必須同樣勒住自己的口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