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乎新約的聖誕節

分別就是:在新約之下,神的律法再也不是人極力達到的外在標準。相反地,他的律法乃是透過聖靈而被澆灌在我們心裡了。「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 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5:5) 我們都被聖靈(即神自己的生命) 所充滿,好讓我們能遵行祂的聖道。主愛我們,為我們捨己,好讓我們能得著這新的生命。

有三種控告人的聲音會極力從我們身上奪去那種生命。

那首先控告人的在伊甸園裡出現了。「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啟12:10) 主為要對付撒但的控告,而來作我們活生生的中保。根據以賽亞書49章,神並沒有打發一套道裡來除滅撒但的謊言;祂打發了主耶穌。創世記最起初的預言聲明,撒但會傷彌賽亞的腳跟,但祂卻會傷魔鬼的頭。在兩千年前的聖誕節,主已叫這事實臨到我們了。

有時候,我會經歷一些我認為別人也許有過的經歷。我偶爾會在晚上醒來,滿心焦慮。彷彿自己犯了什麼錯事,但自己卻不知道是什麼。約十年前,這種焦慮感曾經更為明顯。每逢家裡的電話響起來,我就會震驚起來。我會首先想:「有誰會來電說我犯錯了?我犯了什麼錯呢?」

這就是那控告者在作怪。祂會輕輕的說:「你既不好,又不配,更連累了人家。看看你的過去,你做了多少次錯事。你從未改變。」我們所聽見的這聲音是從伊甸園開始的。然而,主已臨到宣告說:「現在就要停止。」祂又以這令人希奇的保証補充說:「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們。」(約5:45)

讓我又提到第二種控告我們的聲音:「有一位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約5:45) 主在這裡是指什麼呢?摩西代表舊約的律法,即那在西乃山從 神領受的。我們若寄望於持守 神的律法,當失敗時,摩西的聲音就會控告我們。你也許會想:「人為什麼會寄望在舊約的律法上呢?」信徒常常會這樣子。我們會說:「神給了我一個命令,而且我可以遵行。我可以持守祂聖潔的標準。」

我們會這樣「仰賴摩西」。就在這一刻,我們會憂心起來。「所盼望的遲延未得,令人心憂。」(箴13:12) 我們希望持守摩西的律法,就會缺乏真正的指望,因為我實在辦不到。

我們在這些條件之下,也許會極力敬拜主,但卻無法感受屬天的境界。我們心中總是感到不對,若有所失;就是說,缺乏那在基督(即活生生的中保)裡臨到我們屬神的恩典。當摩西的聲音控告說:「你不聖潔。」,我們就會不斷努力嘗試。然而,結果還是一樣,我們至終就會沮喪起來。

讓我又說到第三種控告人的聲音:我們自己的。我們這些 神的子民,有時候不會正確的分辨自己。保羅說:「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証,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2:15) 保羅在這論到那還是有律法寫在他心上的人,究竟是誰呢?就是那以一隻腳站在西乃山上,同時又以另一隻腳站在錫安山上的一個信徒。他還是極力要活出舊約的殘跡。他會對自己說:「我一週來都在主裡有好的表現。我一定可以在下週再接再勵。」以賽亞以下的預言是指著主而說的:「耶和華如此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濟助了你,我要保護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復興遍地,使人承受荒涼之地為業。」(賽49:8)

我們身為主的教會,都會在每個聖誕節因以賽亞這預言性的宣告而慶祝。先知宣告說 神即將打發祂的兒子,來回應每一個呼求和禱告。然而,這節經文的含意不僅是關乎那臥在馬槽裡的嬰孩的故事。我們都得知主降世為人,是為要揭開 神與人之間的聖約。「我要…使你作眾民的中保…」(49:8)

神把祂的新約賜給我們,並不是要設立帶著一套規條的一個新的系統,乃是要打發一個人到我們中間。總之,主就是 神所打發的中保。

舊約實在是按照條件的一套規條。它聲明說:「若你這樣做,神就會賜你生命。不然,你就會錯失 神的祝福。」當然,人們老是達不到 神的標準。他們無法持守祂既聖潔,又純淨的律法。結果,他們在生活上都被罪咎、羞恥和沮喪之感所纏擾。

現在,我們不知怎麼的,都認為 神所設立的舊約需要被更改。然而,主臨到,不是要更改聖約,乃是那中保。祂臨到,不是要顯示我們那出於恩典的福份;祂就是那出於恩典的福份。

我們也會以為主臨到是為要替我們安撫那滿懷怒氣的父神。我們會把主看為那替老父這樣抱歉說的:「你必須寬容祂冷漠的態度。祂在近年來變得有點脾氣不好。如果你確實認識祂,就會知道祂實在多麼慈愛。」

這兩種觀念都是錯誤的。而且,它們都假設主臨到是為要使律法變得沒有那麼嚴厲。其實,主使律法變得更為嚴厲。祂透過祂早期的講道說:「你們聽過有關「不要犯姦淫」,但我說:「甚至不要存著淫念去看人,否則,你已犯了姦淫。」你聽過有關「不要殺人」,但我說:「甚至不要對你的弟兄發怒,否則,你就殺人了。」

主在地上首先的事奉就是:使屬 神的律法變得更嚴厲。這行動是出於不可思議的憐憫心。祂既具體表現了新約的精粹,便顯示我們,說我們無法持守 神的律法。祂加添了律法上的要求,從而申明若沒有祂的恩典和能力,我們實在辦不到。

教會的歷史裡的路德(Luther)、卡爾文(Calvin)和衛斯理(Wesley)都強調過,神的子民必須明白新約。他們視之為按著正意分解 神的道;就是說,領會何謂律法,和何謂恩典。他們說,我們若不明白,就注定終生沮喪。路德和衛斯理都知道這是真實的,因為他們都親身經歷過那種沮喪感。

保羅說,他會因這種想法而受「控告」。換言之,他在極力成全律法上再也不倚靠 神了。然而,當他跌倒時,那現今控告人的聲音就會同樣控告他。「是的,你向來持守律法,但現在卻違反了。你是怎麼樣的一個信徒。你是個假冒為善的人,還是個絕不會討 神喜悅的失敗者呢?」

法利賽人會極力透過律法主義而保持「公義的表現」。他們一切所作的都是基於責任和義務,但卻缺乏喜樂的心。他們跌倒了,就會不斷更改律法,加添漏洞。久而久之,持守律法再也不是關乎愛 神,乃是關乎固守一些缺乏生命和人情味的規條而已。結果,領導們會變得既冷漠,又缺乏喜樂;他們會不斷掩飾自己的過失,同時又論斷他人。會眾們則會因自己達不到那些律法的標準,而變得憂傷沮喪。

主曾透過登山寶訓論到每一種控告人的聲音。

當主論到八福時,祂的對象都是靈裡憂傷,心中絕望的一批信徒。祂對他們說:「哀慟的人有福了;虛心的人現在有福了,不是因為你們做了甚麼,將之賺取了。你們是有福的,因為我與你們同在。」

這是何等樣的一個啟示。我們都因主與我們同在而蒙福。有關聖誕節以馬內利「即 神與我們同在」的福份,因以賽亞以下的預言,而帶著簇新的意義:「我…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使人承受荒涼之地為業。」(賽49:8) 主同在所帶來的福份會制止一切控告我們的聲音。

這件事的確發生了在那被發現在行淫中的一個女人身上。宗教領袖們帶她到主面前,要求祂去責備她。然而,他們這樣做,暗中還有一個原因:他們想責怪主。

你有沒有聽過信徒為著某些事情而責怪 神?我以牧師的身份輔導人時,常常會聽見他們說:「神並不在我的生命裡動工。我向祂忠心禱告,祂都沒有回應。我極盡所能,但祂卻還沒有釋放我。」我們正中撒但的下懷了:心中責怪 神。這樣,我們就會陷入惡性循環的捆綁中。

請看看主如何回應那些控告那女人和祂自己的人。「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約8:7) 他們就就再也不責怪 神了。主把焦點轉移到應有的地方上:他們自己的罪過。他們的回應如下:「一個一個都出去了。」(8:9)

請注意主繼而對那女人說了什麼:「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麼?」(8:10) 欽定版譯作「那些控告你的人在哪裡呢?」現在,主正是這樣對我們說:「你的控告者在哪裡呢?撒但的聲音,包括摩西和你心中的聲音說「你是個既有罪,又絕望的失敗者。」究竟在哪裡呢?他們都被除去了。現在,我就是你的公義。而且,我已使它們一概啞口無言了。」

那些聲音也許還是會在我們耳中高聲喊叫。然而那時,我們會聽見那勝過它們的聲音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10:27) 主必發聲對我們說:「我已使你們的控告者啞口無言。」祂的真理會蓋過一切吵雜的聲音,且帶來那出人意料的平安。

主接著對那女人說的就是最深切的真理。

「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11)

我們必須建造在這堅固的根基上:神並不控告我們!這根基並非基於律法、控告、或沮喪的心,乃是基於 神自己既榮耀,又出於恩典的行動。祂聽見我們受控告,便對主說:「除去它。」就在那時刻,我們會聽見聖靈說:「不要聽信那謊言。十字架已將之廢除了。神也不控告你們。祂的兒子釋放你們了。」

我們都會犯罪;這是聖經所申明的。然而,那時我們會聽見聖靈的聲音。祂會叫我們知罪;然而,祂的責備充滿指望,會叫人喜樂的悔改,而不是心中沮喪。「我…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使人承受荒涼之地為業。」(賽49:8)

我們都得著了主耶穌。而且,當我們沮喪時,我們會聽見祂的聲音蓋過其餘一切,說:「我也不定你的罪。」願 神把祂的恩典賜給你,好讓你能建造在那根基上,且因這合乎新約的聖誕節而歡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