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字架上捨命的那種愛

你說主教導的高峰是甚麼呢? 我們可以從祂上十字架前與門徒們所共度最後的晚上有所領會. 衪和祂的摯友僅僅剩下幾個小時, 便集中在衪一切可教導他們的. 主以「愛」這一個字歸納了一切. 「你們要彼此相愛, 像我愛你們一樣, 這就是我的命令 」(約15:12).

我們在教會裡談及愛; 其實, 我們讀到這節經文, 心中便會溫柔起來. 我們會想及仁慈, 慷慨和善待他人的心. 新約聖經常常論到這等愛. 「彼此」這詞句一共被用了約50次, 吩咐我們要以耐性, 鼓勵, 慷慨等等的心彼此相待. 以弗所書也常常用了「一同」(“together”) 這詞語, 強調主吩咐我們要在社區裡相愛的大誡命.

門徒們都對這誡命感到沒有問題. 他們多半認為自己在這方面已經不錯. 他們在全職事奉上剛才跟了夫子三年, 學習遵行衪的教導.

可是當時, 主以不一樣的背景論到愛. 祂接下來的一句話是很清晰的: 「人為朋友捨命, 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 」(15:13). 這是很認真的一種愛. 我想像門徒們彼此相看, 各捫心自問說: 「我會為身邊這人而死嗎? 有時候, 他實在令我惱火. 」也許他們並沒有像他們自己所想的彼此相愛.

我的重點就是, 主命令我們要像祂一般去愛, 絶非易事. 這並非基於感覺或理想的一些浪漫化的想法. 祂所命令我們的乃是按照福音的愛; 也就是說, 既大能, 又無條件, 源於基督十字架犧牲性的愛. 當時,主即將為著我們的過犯上十字架, 從而給跟隨祂的人證實最強有力愛的行動. 衪要藉此顯示這愛甚至能應用在我們的敵人身上--因為祂也為他們捨命了.

這是一種簇新的生活形態. 主在宗教道路上除舊創新了. 愛再也不是局限於情感上, 如今乃是在難成的領域裡.

我能想像門徒們心中想: 「主啊, 我們並不像你一般心存大愛(agape love). 我們的愛並不是無條件的, 我們不是完全的. 我們的愛注定失敗. 」但是, 主沒有接受他們負面的回應. 衪知道他們在像祂一般去愛上力不從心. 於是, 衪顯示他們要如何去愛: 惟獨靠著父神的能力.

「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 就是我的朋友了. 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 因為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 我乃稱你們為朋友; 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 已經都告訴你們了.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 是我揀選了你們, 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 叫你們的果子常存; 使你們奉我的名, 無論向父求甚麼, 衪就賜給你們. 我這樣吩咐你們, 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 」(15:14-17).

我們若奉父神的名求那種愛, 主應許衪必賜給我們. 然而, 真正按照福音的愛只會這樣臨到: 透過被釘的生命. 主對我們說: 「我呼召你去發出的愛心, 並不是透過血氣的. 你們有關愛的想法既有限, 又有條件, 必須在你心中消逝. 至於我所談及的愛, 父神必須使之活起來, 成為新的生命. 簡單的信息如下: 我們若要遵行主的誡命, 就必須在生活上被聖靈充滿.

如何實踐主所形容的那種愛呢?

保羅顯示我們沒有活出這種愛時的情形, 從而幫助我們. 他透過給加拉太信徒的書信, 論到兩種罪惡. 一方面, 他指出了人外在的罪行, 比如性方面的罪惡或藥物濫用. 然而, 保羅也論到第二種罪惡, 即關係上的罪惡; 他且顯示這種罪惡也會同樣致人於死地, 和敗壞人心. 關係上的罪惡對我們靈魂的影響力是我們無法想像的. 關係上的罪惡不僅會危害我們對世人的見證, 更會傷害我們靈魂的深處以及我們周遭的人.

保羅指出了哥林多教會的大問題, 即他們之間的紛爭, 從而闡明這重點. 他說: 「我怕我來的時候, 見你們不合我所想望的, 你們見我也不合你們所想望的; 又怕有紛爭, 嫉妒, 惱怒, 結黨, 毀謗, 讒言, 狂傲, 混亂的事 」(林後12:20). 請注要衪所列出最後的詞語: 混亂, 表明他們的當中有關係上的罪惡.

保羅這裡一一列出的都是關係上的罪惡. 他們一定在像主一般去愛上失敗了. 我們很容易看見, 愛不會僅僅是情感上的一種表示. 乃是要爭戰的一場戰役, 我們所帶著的兵器就是饒恕, 恩典, 憐憫和正義.

哥林多信徒的爭執是關乎他們所受的教導. 有些人僅僅依從彼得的指示, 其他人則跟從保羅. 保羅必須對他們說: 「你們在這光景中,我無法看你們為成熟的, 對你們說話. 你們是屬肉體的. 你們的理解也是出於血氣的. 我無法提供你們屬靈真理上的乾糧, 必須以靈奶來餵養你們, 像母親餵養嬰孩一般. 」

根據希臘文, 保羅在哥林多書信裡所用的「肉體」是指身體上的皮膚或肥肉. 當然, 保羅是描述他們屬靈的光景. 他對哥林多的信徒說, 他們在追求屬世的生活形態, 而不是活出聖靈所充滿的生命.

根據保羅所寫的, 我們很容易認為哥林多教會罪大惡極. 其實, 他們大大得著了聖靈的恩賜. 的確, 因著哥林多的信徒, 我們得知有關聖靈的恩賜; 保羅給他們的書信顯明了那些恩賜何等大能的在他們心中運行.. 可是, 哥林多的信徒雖然大大知道 神的事, 卻缺乏主所命令我們去實踐的愛心. 保羅在這重點上責備了他們: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 並天使的話語, 卻沒有愛, 我就成了鳴的鑼, 響的鈸一般.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 也明白各樣的奧祕, 各樣的知識; 而且有全備的信, 叫我能夠移山, 卻沒有愛, 我就算不得甚麼.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 又捨己身叫人焚燒, 卻沒有愛, 仍然與我無益 」(林前13:1-3).

請注意保羅這裡的關鍵詞「nothing」的意思就是一無所值. 這就是哥林多教會愛的價值. 衪實在對他們說這等愛絕不會成就 神的旨意. 主的愛, 即在十字架上捨命的那種愛, 是個艱巨的任務; 這是惟靠聖靈, 才能達成的.

聽起來, 這也許是哥林多前書13章令人驚異的解讀. 我們多半認為這是聖經中「有關愛的書章」. 甚至非信徒也對之耳熟能詳, 因為這是常常在婚禮中被誦讀的. 根據那背景, 哥林多前書13章大大超越了賀卡所傳達的情感. 其實, 這書章就是保羅透過哥林多後書12章所列出屬肉體的罪惡的一個對比. 他所列出的包括紛爭, 嫉妒, 惱怒, 結黨, 毀謗, 讒言, 狂傲, 混亂的事.

請注意以下的對比: 「愛是恆久忍耐, 又有恩慈; 愛是不嫉妒; 愛是不自誇; 不張狂; 不作害羞的事; 不求自己的益處; 不輕易發怒; 不計算人的惡; 不喜歡不義; 只喜歡真理; 凡事包容; 凡事相信; 凡事盼望; 凡事忍耐 」(林前13:4-7). 我們比較兩個系列, 就會領會哥林多前書13章就是一切罪惡難題的屬靈解藥; 的確, 那是惟一的解藥.

保羅不是要哥林多前書13章成為一種浪漫性的理想, 乃要成為犧牲性「強烈不懈的愛」( “tough love”), 即罪惡難題惟一的解藥.

讓我向你發出挑戰. 你會在你自己的教會, 婚姻和生命裡看見哪一個系列更常被實踐出來呢? 有人羞辱你時, 你總會還口嗎? 你會為著下一次的經歷謀求應對嗎? 在你希望得著的事情上, 別人卻被選上了, 你會怒火中燒嗎? 你會希望那人失敗嗎?

有些信徒認為使人和睦是指避免衝突. 可是, 這樣做只會帶來更多紛爭, 爭競和混亂. 你何常與某人避開了不必要的衝突呢? 你有沒有致終向那人發出被動攻擊(passive aggressive), 沒有以仁慈待他呢? 你有沒有透過電子郵件或面書(Facebook)說他們中傷他人呢?

避免衝突並非聖靈引領的. 其實, 主吩咐我們要剛剛相反. 衪甚至明確的指示我們要如何這樣做.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 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 指出他的錯來; 他若聽你, 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太18:15) 主這裡的指示充滿智慧. 私下面對罪人既保存他們的尊嚴, 也讓真理光照罪惡.

然而, 這樣面對某人並不是個徹底的辦法. 為甚麼呢? 首先, 也許會行不通, 正如主指出; 「他若不聽…」(18:16). 而且, 這並不是個斬釘截鐵的命令, 以致我們事後能說: 「我遵行了主所説的. 就是這樣子. 我再也不必面對這人了. 」主說我們還有該行的--因為愛要求我們「多走一哩路」. 「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 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 句句都可定準 」(18:16).

並不到此為止. 存著愛心的人會繼續多走一哩路. 還有更多的. 「若是不聽他們, 就告訴教會; 若是不聽教會, 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18:17). 聽起來,最後的詞句好像是終極的棄絶, 但那是不正確的. 我們的行動是為要反映罪人的行為, 好讓他能悔改, 重新享受相交.

這一連串的行動給我們另有顯示. 它詳盡的教導我們有關 神施恩的對像--以及我們代表祂施恩的代價. 神的心意總是要領迷羊歸回羊圈. 這恩典有何止境呢? 正如主對彼得說, 我們都要饒恕犯罪的弟兄「七十個七次」, 即不管需要多少次. 再一次, 這是要求在十字架上捨命的那種愛. 存著這種愛的人會說: 「我依然幫助你, 不會離開. 」這種愛要求聖靈所充滿的生命, 因為我們的肉體在這方面實在無能為力.

你聽起來, 這一切好像是小事, 即牧師常有的「教會之談」. 然而, 主和保羅都指出, 甚至在最平凡的層面不肯去愛, 都會有重大的後果. 這心態會導至憂傷, 隔閡和遺憾. . 關係上的磨擦會影響更大圈的親友, 以及整個社區, 正如保羅向哥林多信徒所指出的. 即使彷彿是件小事,像主一般去愛並不是個選擇, 乃是一種屬靈紀律.

你若看自己的愛為多半帶著條件的, 讓我帶給你好消息; 你不必停滯不前. 你的婚姻不必被困在苦毒的深淵裡. 你和某朋友的關係不必繼續冰冷. 保羅帶給了我們盼望, 説: 「聖靈所結的果子, 就是仁愛, 喜樂, 和平, 忍耐, 恩慈, 良善, 信實, 溫柔, 節制; 這樣的事, 沒有律法禁止」(加5:22-23).

把這幅榮耀的圖畫實踐出來的方法如下: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 是已經把肉體, 連肉體的邪情私慾, 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 就當靠聖靈行事 」(5:24-25). 務要在每個關係上都順從主. 然後, 憑著惟獨聖靈所提供的生命, 以恩典待人吧. 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