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無能和恩典

我曾經寫及人家說我老是傳揚恩典。我實在考慮要出版以極端恩典主義者的表白(Confessions of an Extreme Gracist)為題的一本書。也許這並不是個最恰當的題目,但我卻因這名號而自豪。
有時候,本教會的人會這樣暗示,說我過份著重關於恩典的信息:「難道你不認為我們需要更平衡嗎?」這是個奇怪的問題。我們豈能過份著重恩典呢?難道 神沒有過份著重恩典嗎?難道恩典的本質不是有點過份,天理難容嗎?恩典是不能取得平衡的。你可以什麼來將之平衡呢?是缺乏恩典嗎?
我感到我們在教會裡甚至對恩典一無所知。我們在與 神同行上偶而會淺嘗恩典,然後又開始倚靠自己的本能。
然而,我明白人家為什麼會這樣發問。我們大家都想知道我們對 神有何責任。為著福音而活是有某些條件的。我們若看看主的誡命(其中有一條呼籲我們要作完全人),又看看自己有罪的生活,就看見兩種截然不同的實際。我們不禁問道:「這兩者為什麼並不符合呢?」
當我們極力要解決兩者之間的問題,就會遭受困難。我們多半會應用律法,就是說,加倍努力,擅自行事。當然,我們責備自己心中不冷不熱,是件好事。我們不滿意自己對配偶和家人的態度,也是件好事。聖靈信實不渝,必在我們的缺點(即罪行)上光照我們,指出祂要改變我們的地方。我們需要改變的地方往往是比律法或我們的行為更為深入的。
我們無法挑選自己該在那方面順服。
我們都需要遵行主的聖召。主以下的吩咐都是千真萬確的:要重生; 要有信心; 要禱告尋求祂的面; 要愛鄰舍; 要愛妻子,如同主愛教會一般。然而,有些教會在順服上會著重某些方面。他們會重視傳福音,社會公道,政治活動,服事窮人,或禱告。他們也許沒有承認,但卻認為 神看別的教會所著重的是次要的。
教會只著重某方面,而不全面事奉,就不能討 神喜悅。祂實在不容許我們忽略某些誡命。我們可以從啟示錄第三章讀到,我們這樣做,就會令祂大為不悅。凡不遵守 神誡命的人或教會都是悖逆的--沒有任何藉口。
然而,完全的順服心是不可能的。我們都無法辦到。因此,我們往往會在生活上著重某些方面的順服心,因為它們較為容易達成。我們也許會因此而得獎賞。可是,我們全然誤解了那重點。
喜樂得勝的生活並不取決於我們在遵行 神誡命上的成敗,乃是關乎我們如何遵行 神的誡命。這是我年幼時在教會裡所學到的。人家教我,說我可以憑自己的意志彰顯靈裡的改變。青少年領導對我們說:「你們可以改變自己,好再不遭受試探。你們在凡事上都可以自拔。」不久後,我們都發現這是多麼虛妄的,正如我有一位朋友說:「我25歲時想改變世界。現在,到了45歲,我連自己也改不了。」
重點就是不要改變自己,乃是要讓神出於恩典賜下能力,好讓我們能改變自己的內心並我們的世界。
請思考主所給我們的誡命。
請首先看看主關於重生的誡命:「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11:28) 我們都想像主在彈奏小提琴,而痛苦人都紛紛到祂面前來。然而,主不僅是發出邀請,更是吩咐(即命令) 我們到祂跟前來,因為惟獨祂能叫我們的靈魂得安息。
人會到祂那裡去嗎?主說這是不可能的: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6:44) 主為什麼吩咐我們做一些我們都辦不到的事情呢?
我們可以從這裡學到一個重要的功課,即主內生活上非常要緊的一個功課。就是說,我們因得著命令而自告奮勇說:「主啊,我是你的人!」是不足的。我們若這樣做,就會大有困難。其實,我們從福音領受誡命,它就會顯露我們是軟弱無能的。神會故意這樣做。甚至當祂向我們啟示祂的旨意和誡命時,祂也必顯示我們,說我們無法自己將之達成。
因此,主難以成就的誡命都一一帶著應許。首先,祂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立刻又接著說:「在末日我要叫祂復活。」(約6:44) 神不僅會吸引我們到祂跟前,更必叫我們得著復活的新生命。祂的權能必幫助我們憑著新的聖約與祂同行。
我們無法自己得著新的生命。新生命單單是靠祂而來的。同樣,這出於恩典而拯救我們的權能也必出於恩典保守我們。「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 神而行。」(約3:21)
我喜歡欽定版的翻譯,說到 神在我們裡面成就這聖工。因此,祂的誡命都一一帶著應許。祂一旦顯示我們是軟弱無能的,就彰顯祂的能力,並說祂樂意在我們裡面成就一切。
現在,請思考神在禱告上的誡命。
首先,聖經說:「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祂,相近的時候求告祂。」(賽55:6) 聖經又說:「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羅3:11) 聖經說明,我們都不會按照 神的旨意尋求主。
聖經再三顯示了 神完美的標準,並我們無法將之達成。為什麼?免得我們落在法利賽人的光景裡。他們會清早起來,發出冗長的禱告。他們為要在外表或行為上保持聖潔,而制定規條。然而,主指出他們實在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神定意在我們裡面成就更深切的的工作; 這是比我們自己成就的更為深切。保羅透過以下簡短的經文總結說:「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加3:1-3)
當我們順服的事奉並不是出於 神的恩典時,我們是會感受到的。我們在表面上會因自己彷彿成就的,而感到自豪。然而,我們失敗時,卻會感到沮喪,以致要放棄。我們會心中想:「這擔子太重了,我再也無法承擔。」
的確如此!重點就是這擔子太重了。因此,主說: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太11:28-30)
主在這裡說到 神在我們裡面所成就(不是我們靠自己力量) 的工作。
若不是祂出於恩典賜下能力,我們可以一天禱告好幾個小時,整晚讀經,全個週末都傳福音,甚至贏得靈魂。但是,心中沒有領受恩典的信徒絲毫也不能令自己或世人與 神更加親近。
請勿誤會,我們在與主同行上都該自律。但是,補救的辦法並不是要把更多屬肉體的重擔加在自己身上。請試想,你因一天禱告不夠半個小時而感到罪咎,便委身要禱告一個小時。你認為結果會如何呢?我們都知道 神的誡命都是美善的; 就是說,它們既純全真實,又堅定不移的呼籲我們去過敬虔的生活。然而,當我們的生活並不符合祂的誡命時,更多努力並非補救辦法。我們咬緊牙關,也不會對 神完成任何責任。
讓我們面對事實吧。我們,包括我在內,起先往往會倚靠恩典,但漸漸就會倚靠自己的力量。我們活得像與 神同行就像買房一般:我們要求父母來付首期按金,但以後卻自己供房。主流血所要提供的,並不是首期按金,乃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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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主內的生命是惟靠恩典來開始,持續且結束的。
我們一旦領會了,生命就會如此: 得自由,而不受捆綁;喜樂盈盈,而不疲憊不堪,心驚膽戰。親近 神再也不會像一種責任,乃是一種充滿喜樂的恩賜。畢竟,我們再也不是祂的奴僕,乃是祂的朋友了。
然而,我們不可因此而推卸責任。有些讀者一定會這樣說: 「你既然這樣傳揚,沒有人會再禱告了。沒有人會在聖工上自律了。你剛才引用了這節經文:「沒有尋求 神的。」我們都缺乏能力。我們若依從你所說的,就沒有人會按照 神的心意認識祂了。」
當然,有時候我們要借助鬧鐘來起來禱告。你要靠著 神的恩典這樣做。而且,務要靠著神的恩典來讀經,否則,你不但不會得蒙光照,得著能力,反倒會感到既被定罪,又害怕。為什麼?神出於恩典的工作會顯示我們是軟弱無能的。惟當這樣,我們才會承認祂的能力。
不要放棄以下的:彼此負責;專心禱告;一同查經。不要放棄這些美好的紀律,除非它們攔阻 神的恩典在你的生命裡徹底動工。
主從祂的寶座賜下恩典;恩典不會從我們升到祂那裡去。對世人而言,恩典會令我們的生命和見証充滿吸引力。人們看見恩典臨到我們身上,就會看見奇妙的事情在我們裡面動工。而且,他們會曉得我們的心靈之所以被贏得,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乃是因著 神的作為。但願今天,你的生命正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