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拯救脫離這罪惡世代

我相信因信稱義就是基督信仰的基要真理。除非你深信你絕不能憑自己的公義善行而在 神眼中成為正直,否則,你無法經歷真正的安息與平安。

若你不明白主那完全的公義是你憑信而得的,你就會過著疲於奔命的生活。你會花時間,絕望地以某種律法主意的行徑來試圖成就你自己的公義。然而,真理如下,你絕不會有任何公義可獻給主!

毋庸置疑,你對以賽亞的經文,說到在 神眼中,我們「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64:6) 已耳熟能詳。這並不是指 神藐視我們的善行 – 一點都不是。神的確要我們行公義,而我們都該作善工。然而,若你以為你因自己的善行而配蒙受救恩 – 你可以因這些善行而在 神面前聖潔地站立 – 它們只不過是污穢的衣服而已。你的信仰將會「擱淺」!

當然,你也許會因你所作的善工,而感到很好。你每逢抵擋試探,就多半會享受暫時的勝利。而且有時候,你多半以為自己已勝過自己其中一種私慾。你會因受 神恩寵,而自覺公義。

然而次日,你又會跌倒 – 在罪惡上故態復萌 – 而你的喜樂會忽然盡失。你會以為 神對你發怒。你會心中思索,自己究竟有否喪失救恩。你會這樣想:「我絕不會勝過。」 -- 而你至終會躲避 神!

這是在情緒上一連串的忽起忽落 – 上上下下,忽冷忽熱,犯罪後又認罪,認罪後又犯罪 – 視乎你在某一天認為自己多好或多壞。這是個愁苦的生命 – 因為你試圖憑自己的血氣而討 神喜悅!

蒙愛的信徒啊,沒有任何屬肉體的公義能在 神面前站得住。甚至我們當中最好的 – 最道德高尚的虔誠聖徒 – 都大大失敗,虧缺了 神的榮耀。在父神眼中,我們沒有一個人能憑自己的善行而蒙悅納。我們都因基督而照自己的本相被祂接納!

「…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3:28) 當我們存著得救,虛己的信心而歸向主,我們就在基督裡成為一了。「在基督裡」的意思就是 神把主的公義加在我們身上。因著祂的大功(不是我們的),我們的罪過都一概被洗去了!

再者,我們不僅因祂而合而為一,更因衪而變得完全。因著十字架,我們的舊人 – 和所有屬肉體的邪情私慾、自義並爭競的心 – 都在 神眼中被除去了。神說:「我與那舊人已毫無瓜葛。他已被釘在十字架上。自此,惟有一人 – 一個全然公義的耶穌基督 – 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而且,凡因祂而合而為一的都得赦免,蒙悅納 – 在我眼中被算為公義!」

我們都因信靠主在十字架上的大功而得稱義,在神眼中被看為正直。你要明白,若非完全的公義,神絕不接納。絕無僅有的全然公義,就是耶穌基督的公義。祂完全地滿足了律法上一切的要求。惟獨祂滿足了 神對罪的公正。

我為著主肢體裡所有良善、清潔、道德高尚的忠信人(那些不欺騙,不撒謊,不偷竊,不喝酒,不抽煙,不睹博,不沾染色情、且不說長道短的)而感謝 神。所有信徒都該如此生活。

然而,這些事情都不會在審判日站得住!我們無法靠它們而得 神的恩惠或悅納。然而很可悲,數以百萬計的人都以為他們因自己為人良善而能夠站在 神面前。不!我們都必須明白這真理:我們惟靠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工而得稱義!

讓我繼續說下去。若你只僅僅因信稱義 – 若你的神學觀不過如此:「我已憑信而有主的公義」 -- 那你就大有危險!

許多信徒都在這方面失敗了。他們說:「我有主的公義!」不!我們並沒有主的公義。神只不過把基督的公義算在我們身上!我們本身並不公義;我們裡面毫無良善。

主完全的公義並沒有被注入或澆灌在我們裡面。反之,在 神眼中,我們都因著主的緣故而被算為公義。神已把基督的公義加在我們身上。

這公義並不是在我們裡面,惟有在基督裡面。然而,當 神看我們時,祂只看見我們在基督裡 – 全然公義!

當使徒保羅傳揚這啟示時:憑著主完全的公義而得蒙稱義,人們說他在傳揚一種容讓罪惡的生活方式。人們曾經指出,若我們因靠主而得救,得赦免,蒙悅納,且被算為公義,我們大家就該更多犯罪。其理論如下:「神甚至能更多施恩典 – 而祂甚至會更多得榮耀!」

保羅喊著說:「那是毀謗!這一點都不是我所說的。」幾年後,許多人更扭曲了他所傳揚的真理,將之用作繼續犯罪的藉口。因此,所謂反律法主義(antinomianism)的神學觀就被產生了。這詞語的確是指「反對律法」或「毫無束縛」。這是關乎毫無約束的神學觀。

那些鼓吹反律法主義的著重在主裡得自由。他們說:「我們已因主而全然自由,毫無捆綁、罪咎,且不會被定罪 – 因為主為我付清了罪債。衪已為我滿足了 神的心,如今,父神看我時,只看見耶穌。我既安全,又永遠得救 – 所以我可以為所欲為!」

Crisp博士是其中一位倡導反律法主義的神學家。以下是他神學中心思想的一段文章:

「神的愛並不取決於我裡面的任何事情。所以,衪的愛絕不會因我犯罪而有所更改。因此,當我犯罪(比如犯姦淫或謀殺)時,神還是看我與祂自己兒子合而為一;並且祂為我全然成就了公義。而且,由於我是祂「骨中之骨,肉中之肉」,祂既「時時喜悅」祂,也必同樣待我。

無論我多麼遠離祂,或墜落何等樣的深淵裡,我都不會令祂不喜悅,就如大衛一般。他雖曾屢次背道,卻沒有失去合 神心意的品格。我可以像他一樣犯謀殺,像所羅門一般膜拜亞施他錄,像彼得一樣否認主,像阿尼西母一樣偷竊,像一些哥林多人一般亂倫,而不喪失 神的恩惠與國度…

主一次獻上已使我「完全」 -- 我在自己所有罪惡過犯中「得以成聖」。因著祂,我在自己所有的罪孽中,得以完全 … 我相信無論我所犯的是姦淫、謀殺或亂倫,神都必為著祂自己的榮耀並我的益處,而否定我的罪惡。」

對於任何真信徒,這反律法主義的神學觀聽起來都是令人憎厭的。然而,如今住在這等「愚人天堂」裡的信徒,大有人在。他們稱自己得著了主的公義。他們誇耀自己永蒙救贖。然而,他們從未離棄自己的罪惡!

他們喝酒,抽煙,狂歡,苟合,卻同時說:「我是得救的,因為主是我的公義!一切都憑信而解決了。所以,我做什麼都不要緊。」然而,這種人卻是被他們老舊的敗壞所轄制。他們還是「屬世界」 -- 貪圖享受,被這世代的靈所玷污,被罪惡所騙,以致靈裡蒙蔽。

的確,許多信徒都聽過恩典之道 – 有關可以憑信得著主完全的公義的講道 – 然而,這信息卻給了他們錯誤的安慰之感!他們會繼續犯罪,告訴自己說:「也許我的罪並不是那麼可恥。也許主是我的公義,以致 神會對我的罪視而不見!」

不!這種人濫用了 神的恩典。保羅說他們曲解了恩典之道!

傳揚恩典的風險就是人們會將之濫用,正如人們錯誤地報導了保羅的信息,說我們越發犯罪,神的恩典就越發彰顯在我們中間。這種神學觀大有危險,因為它忽略了一件非常要緊的事 – 福音的中心思想!

讓我向你闡明真正恩典之道的中心思想:福音並不是要容讓罪惡,乃是要教導我們聖潔!

「因為 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 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多2:11-13)

根據保羅,除非我們與世俗的敗壞斷絕了,否則,我們無法憑恩典行事。除非我們憑著聖靈的大能來過著既敬虔,又公義的生活,醒著時每時每刻都仰望主再來,否則,我們並沒有認識 神的恩典!

多半的信徒都希望自己罪得赦免 – 但只此而已。他們不想得蒙拯救脫離現今的世界,因為他們貪愛世界。他們對自己的罪依依不捨,不想放棄地上的享受。所以,他們依從這樣的神學觀:「我只要說:「我相信!」就可以隨心所欲地過生活。」

他們不想聽到有關順服、悔改、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分擔主的重擔。他們寧願毫無拘無束地活在世上,以為救主最終會赦免他們。

他們只想在審判日得蒙寬恕 – 自己所有的罪孽都被視而不見。他們期望主會打開珍珠門,擁抱他們,領他們走過黃金街道,到主所預備的住處去 – 縱然他們從未與這世上的靈斷絕!

保羅曾這樣寫:「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 我們要與這世界全然斷絕,而單單效法主!

你要明白,主叫我們憑信稱義乃是為著一個目的:好讓我們能憑著聖靈,得著勇氣與能力來抵擋魔鬼,且勝過世界。是,主曾為我們受死,好讓我們能得永生,這確是奇妙。然而,祂也受死,好讓我們能在現今邪惡的世界裡得享拯救,且將之脫離!

「基督照我們父 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加1:4)

「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凈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多2:14)

那歷代長存,如今依然存在的神學問題如下:「在我們的救恩上,神扮演了什角色,而我們又扮演了什麼角色?」這問題是有關信心與行為之間的關係。

根據加爾文主義(Calvinism),基督已成就大功,以致其餘的工作都是不必的。亞敏尼亞主義(Arminianism)則說,我們得蒙稱義,好讓我們能憑著聖靈的能力而行善。

前者引用了加拉太書,聲明說:「根據保羅,福音是單單關乎信心,而不是關乎行為。」另一種說法則指向雅各書說:「雅各聲明說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我們要以自己的行動來証明我們的信心!」

其實,這兩種立場都是正確的。兩者之間並沒有衝突。其中真正的意思如下:

  1. 任何人都無法因行為而稱義,或以行為來賺取救恩。
  2. 凡熱心行善的都証明他們存著那足以稱義的信心。

兩者都是既奇妙,又賜予生命,有關信心本質的聖經真理。

然而事實上,不是所有信心都能使人稱義。不是所有信心都能使人得救。讓我詳加解釋。

自從時代廣場教會在九年先被創立以來,數以千計的人已走到台前,以罪人的身份發出禱告說:「主啊,我相信。求你拯救我!」然而,多半的人回到他們的座位,又回到家裡,卻沒有得救!他們像進來時一模一樣。

許多信徒都說他們相信因信稱義。然而,僅僅說:「我相信」並不會使他們得蒙稱義。畢竟,聖經說魔鬼既相信,且戰兢。這種人並沒有把得救,真誠的信心帶給主。

若你到街上去,而隨意問人說:「你相信耶穌是 神的兒子嗎?你相信祂到地上來服事人嗎?你相信祂曾被釘十字架,且復活嗎?」絕大多數的人都會回答說:「是,我全都相信。」但他們卻沒有得救!僅僅在頭腦上贊成那些事情並不會達成得救的信心。這種信心並不能使人得蒙稱義!

主的教會切切需要一些有關信心的清楚講論。我們對這件事實在太油腔滑調。我們都把信心提供給那些還沒有準備要接受的人。我們彷彿將之介紹為一部新車子的首期付款一般。我們這樣做,就貶低了信心的價值!

教會對信心的觀念已被美國的文化所敗壞了。通國的人都接受了邪靈福音(有關自尊心,自我價值,自我幫助)的教導。我們都接受了這種說法:「你要相信自己。」我們又對「凡是即時可用」的東西 (食物、飲料、資訊、滿足感)著迷了。

如今,教會則提供來自邪靈,有關自我意志,倚靠自己的靈糧。牧者會說:「只要在頭腦上贊同 神的應許,你就會得著即時上天堂的權利,即時聖潔,即時快樂!」

這情形產生了既短暫,又虛假的信心。如今,人們都並沒有確實知罪,而跑到台前說:「耶穌,求你拯救我。我相信!」然而,他們缺乏真正的信心。他們所擁有的只不過是假設而已!

直到保羅對自己血氣的自信心都全然盡失,他才說自己存著信心。他把自己所認識的(他所有的教育、自信心、才幹、神學觀與熱忱)都全然丟棄,看作糞土!惟當他說:「(我)不靠著肉體的!」,他才說到自己的信心。

我們也是如此!除非我們相信,除了主以外,沒有任何人或事物能拯救我們;否則,我們還是缺乏得救的信心。任何人能確信以前,他必須先感到自己何等迷失,無助,且全然絕望。

你也許會不同意說:「主幾乎每次行神蹟時,都告訴人說:「只要信!」」然而,祂每次都是對那些已經絕望(對其餘一切失去信心)的人這樣說。他們包括那孩子被邪靈扔進火裡的父親、並那十二歲的女兒死了的睚魯。他們的信心都是產生於這知識:世上其餘一切都沒有用。他們已把一切交託給主,存著信心呼求說:「主啊,你是我惟一的盼望。你若不動工,事情就無法成就!」

然而,使人得救稱義的信心不僅關乎不靠肉體。這也是關乎把自己整個生命一心獻給主。它也包括這樣的悔改心:「主啊,我沒有什麼可獻給你。我既一無所成,也一無所有。我來降服在你主權之下!」

保羅在羅馬書10:9形容得救的信心為心裡相信,口裡承認。他說信心不僅關乎頭腦上的贊同。反之,這乃關乎把自己整個生命交託給祂 – 全心全意!

使徒行傳記載,腓力對那太監說:「…你若是一心相信…」太監回答說:「我信…」 -- 而他就得救了!太監不僅在頭腦上對主說「是」。這乃是全然降服了他自己的意志 – 把他自己的生命與前途交託給主。他一心相信!

相反地,行邪術的西門相信了保羅的証道。然而,他只有短暫的信心,因為他無心向 神。聖經說,他依然不肯放開那苦毒之心(請參看徒8:13)。的確,昔日,許許多多的人都暫時相信主名。然而,主不肯把自己交託給他們,因為祂知道他們並沒有把他們的心交託給祂(參看2:23-24)。

你會問究竟誰確實因信稱義?誰得著了主那完全的公義?在 神眼中,誰是被看為聖潔的?

就是那到了人的幫助的盡頭的 – 他曉得自己既迷失,又無助!這人嘗試過一切,且失敗了。於是,他把自己整個生命交託給主 – 盡心盡性盡意盡力。他喊著說:「主啊,我是屬你的 – 求你全然接納我!我要得蒙拯救,脫離我自己的一切罪過。我要過著有主樣式的生活。你是我惟一的盼望!」

真正得救的信心最強烈的特徵就是渴慕親近那愛你的主!「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 神面前…」(彼前3:18)

主為什麼受苦受死?衪為什麼給我們稱義?神為什麼把衪完全的公義加在我們身上?

是為要把我們帶到 神面前!這全是關乎與父神親密相交。你要明白,得救的信心包涵了這樣一個心中的吶喊:「哦,神啊,求你吸引我更加親近你!」除非這是你信心的一部份,否則,那不會是得救的信心。你來到主跟前必須不僅要在生活上得快樂。你心中必須因受聖靈的感動而說:「我想認識那愛我的主。我想認識那捨去兒子,叫衪為我受死的 神。我要更加親近主!」得救的信心會帶著吸引人心的能力。

亞當犯罪後,就喪失了人所能擁有最寶貴的:與 神之間親密的關係。罪惡破壞了亞當與 神之間的親密關係 – 而他的確曾躲避衪的面。自此,人每逢犯罪,就像他先祖亞當一般,有傾向逃跑躲藏。

因此,神如此恨惡罪惡 – 因為罪惡會奪去我們與衪之間的相交!衪創造了我們正是為著這個原因 – 好讓我們能親近衪。而且,衪如此渴慕與我們相交,以致衪差衪兒子死於十字架上,來給我們稱義,且拆毀那有礙於我們相交的隔閡。

這就是稱義(把來自主全然公義的榮耀加在我們身上)的能力:為我們開一條路,好讓我們能歸回 神原先創造人類的美意 – 與父神相交!

現今的世界充滿邪惡、謗讟、撒但的虛謊、誘惑、罪咎、恐懼、被定罪之感 – 這一切都是撒但的詭計,為要使我們不斷感到不聖潔,不配不堪,免得我們到 神面前來。魔鬼巴不得我們會像亞當一般,躲藏起來 – 免得我們親近 神!

然而,我們已從以上這一切得蒙拯救。我們都有權利到 神面前來 – 應邀來到衪的寶座前 – 因為我們都能帶著完全的公義站在衪面前!我們的天父不願意我們與衪之間有任何隔閡。由於我們都穿上了主的義袍,沒有什麼能攔阻我們得著父神的救贖之恩!

然而,神不但邀請我們到衪的施恩寶座,衪更悅納我們,看我們為在主裡聖潔。我們的罪過已蒙寶血遮蓋,得蒙赦免 – 如今,我們都有權利有份於衪的聖潔。再者,若我們存著得救的信心到主面前來,我們就已把一切交託給衪。而且,我們心中會不斷渴慕衪。

蒙愛的信徒啊,主受死不僅是要帶你到樂園去。衪受死,好讓你能天天毫無間斷地與父神有榮美親密的相交。你可以對衪說話,聆聽衪,求衪帶領你,引導你,告訴你有何差錯,令你知罪 – 因為衪透過聖靈住在你裡面!

從這罪惡世代得蒙拯救就是指:

  • 衪拯救了我們脫離罪惡的權勢、罪咎、與被定罪之感。
  • 衪拯救了我們脫離良心上的譴責。
  • 衪贖了我們所有的罪過,免得我們受撒但控告。
  • 衪把我們的罪過投在深海裡,永不記念,把凡敵對我們的都釘在十字架上。
  • 衪使幔子裂為兩半 – 為我們開啟了至聖所,開了一條路,以致我們和衪能互相來往。

你不必明瞭深奧的神學觀 – 加爾文主義、亞敏尼亞主義、反律法主義或任何其他神學觀念,從而接受這真理。你不需要四年的聖經學院課程。你只需要信心,渴慕認識你所相信的 神 – 且在心中對衪飢渴!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