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就是總結

凡跟隨主的都會心靈飢渴。這是一種深切的熱忱,要在 神面前為人聖潔(就是說, 脫離罪惡,勝過血氣,在主面前純潔無瑕。)

這等心願其實是聖靈栽在每人心裡的。這是與生俱來,要為人正直的一種渴望。信奉每一種宗教的人,甚至沒有宗教的人,都會受感動要為人正直,關愛他人,且極力成為最好的人。顯然,有些人擺脫這等心願,背道而馳了;但是,他們還是深深感到自己該當行為正直。

當然,我們因著自己的罪性,都達不到這等心願。世界的神已使非信徒靈裡昏暗,善惡不分。對於信徒而言,在生活上不榮耀 神會使他們的心靈受壓制。

這等要行為正直的心願就是公義(righteousness)背後的意義。這是指要在 神面前,有適當的地位(就是說,要在生活上有正當的動機、情緒和行為)。這是指要按照 神的旨意而改邪歸正。

為要確實為人公義,我們必須曉得何謂公義。公義就是行為正直嗎?不,你可以行事正直,卻動機不良。有些信徒行為正直,是出於法利賽人的動機。他們外在的行為正直,裡面卻有如「死人的骨頭」一般。那麼,公義就是為人正直的心願或意志嗎?不,許多人都熱心尋求公義,但卻達不到。

聖經以兩個詞語來形容我們的公義:稱義(justification)和成聖(sanctification)。我們身為信徒,兩者都需要傔得。第一個詞語指到我們的地位,或在 神面前適當的地位。第二個詞語指到我們繼續與 神同行的關係。

首先,我們若不得蒙稱義,就絕不是公義。我們可以常常行善,多多禱告,但這些事情都不能使我們公義。因為稱義是與公平(justice)息息相關;這是關乎使事情公平。故此,神因罪而發的烈怒必須得蒙解決。我們罪有應得,該受懲罰;我們的罪債必須被還清,才能蒙 神赦免。

我們大家都曉得主付清了我們的罪債,就是說,為著我們的過犯作了挽回祭(propitiation)。衪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平息了神因我們的罪惡而發的聖潔烈怒。我們的救主一一滿足了神的要求,好讓祂能全然悅納我們。祂為我們徹底成就了適當的地位。

第二個與公義緊緊相連的詞語就是成聖(sanctification)。這並不關乎我們所得的地位,乃關乎得恩典,好能夠公義行事。換言之,成聖是關乎繼續不斷 在 神面前行為正直的一個過程。

主也必叫我們成聖。祂在這敗壞的世界裡不斷動工,陶造我們,好讓我們能達成 神的樣式。其實,因著衪的工作,神看我們為聖徒了。(根據希臘文,成聖就是「成為聖徒」的縮寫。)

請勿誤會:成聖並不是關乎為要潔身自好,而退出世界。歷代以來,有些誠心的信徒都這樣做,而大大失敗了。神從未給我們這等使命。成聖就是主所賜的能力,好讓我們能全然面對世界,而不成為世界的一份子。

所以,稱義和成聖都是我們在達成公義上,不可缺乏的。稱義叫我們的地位(position)得蒙建立,成聖則建立我們的功用(function)。我們靠主有權利站在 神面前,就是得蒙稱義了。而且,我們繼續得蒙潔淨,靠著主而被模成 神的樣式,就是成聖了。

我們要如何實際的活出稱義和成聖這兩件事呢?

我們在兩者之間可以有所取捨嗎?我們可以得蒙稱義,而不成聖,或相反過來嗎?答案就是「不」。

保羅透過羅馬書第9章有所解釋。他以一句奇怪的聲明作為開始,說:「那本不追求公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羅9:30) 那些本不追求公義的人究竟如何得著公義呢?

保羅又發出了更奇怪的一個聲明。他說 神的百姓以色列民曾經追求公義,但卻得不著。「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9:31)

保羅究竟在說什麼?為什麼以色列民對 神的公義滿有熱忱,卻得不著呢?使徒解釋說:「是因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9:32) 保羅說得很清楚:達成公義是惟靠基督並祂的大功。我們的信心必須被建立在主身上,而不是我們自己的任何事情上。

因此,以色列民有虧缺了。保羅說:「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9:32-33) 保羅以以色列民為例証,教導了何謂公義。「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 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我可以證明他們向 神有熱心,但不是按真知識;因為不知道 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 神的義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衪的都得著義。」(羅10:1-4)

假設你滿有熱忱,要為人公義。你想過既純潔,又聖潔的生活,成為 神眼中的真聖徒。你希望能透過自己的生活形態改變世人。然而,以色列民也曾經如此,他們為何失敗呢?我們又可以從他們的失敗有何學習呢?

保羅透過幾個問題,向我們發出挑戰。我們得蒙稱義就能達成公義嗎?是的,因為我們得蒙稱義,就得著公義的地位。得以成聖就能達成公義嗎?是的,因為成聖就是經歷主的公義在日常生活裡達成功用的一個過程。主就是我們得蒙稱義,得以成聖的原由;這兩件事都是我們因祂的恩賜而得的。

多半的信徒都會口口聲聲贊同說:「主就是我一切的源頭。」可是,他們有否在生活上如此反照出來呢?可悲的事實就是:他們活得像稱義是惟獨是從 神而來的,而成聖則是他們透過自己日常的表現所達成的。他們彷彿說:「我因信主而蒙恩。如今,我在個人上必須持續不懈的努力,好得以成聖。」

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對 神說,他們為著祂偉大的恩賜,而對祂有所回報。他們實在說:「主啊,感謝你稱我為義。你已透過十字架,使我能在你面前有適當的地位。我的回應就是,我要順從你,從而成聖。你成就了上半部的工作,我會完成下半部的。」

這種心態會令人畢生受捆綁。你何常經過教會,看見這樣的標語:「主已為你受死,你又為祂作了什麼呢?」這等心態已在教會裡變得非常普遍。

主被釘被埋,且在第三天復活,好讓我們得永生。我們可做什麼,以作反應呢?十一奉獻?更多傳福音?以色列大概只能極力這樣做。他們「追求律法的義」(9:31)。 他們極力憑意志達成公義,但卻達不到。

我們往往會批評主和保羅時代的法利賽人。然而,請試想:假若他們如今到我們的教會來,我們多半會邀請他們當領袖。我們會看他們為最聖潔的人,請他們為我們禱告。我們會請他們教主日學,好讓我們能從他們學習有關聖潔的心。

保羅說:「他們向 神有熱心」(羅10:2);對我們而言,熱心是很有吸引力的。這是信徒吸引人的一種特徵。你看見某人透過禱告、傳福音和很有禮統的行為,熱心追求 神,就會假設他們為主「全然擺上」。可是,法利賽人失敗了。他們極力追求公義,但卻有所虧缺。

你有過這種經歷嗎,就是說,極力為人公義,但卻失敗了?

你曾否追求公義而失敗了?你曾否說:「這是我最後一次犯此罪。」但卻在次日又重犯?你曾否誓言說自己再也不發怒,但卻對自己的摯愛發脾氣呢?

你曾否再三下決心?你曾否請那些與自己彼此有交待的人敦促你?你曾否祈求說:「主啊,無論如何,我都要激起自己心中的熱忱。」,但後來卻冷淡起來,故態復萌?當你失敗時,你會更加努力嗎?你曾否持續不懈的在此努力?你又曾否不斷失敗?

你曾否在某個時刻問道:「神為什麼沒有幫助我?我如此熱心,要為人公義,但卻屢次失敗了。」

在我們成聖的過程中,神究竟在哪兒?關於過聖潔生活,祂的幫助又在哪兒?讓我們誠實吧:有時候,我們彷彿沒有得蒙上天支持。原因就是:我們並沒有得蒙上天支持。上天是不會降臨,來支持我們屬血氣的努力的。當 神聽見我們祈求說:「主啊,我會加倍努力。求你祝福我。」,衪不會受感動而行事的。熱忱和熱心可以假裝為公義的追求,但其實是屬血氣的驕傲心。

「他們向 神有熱心,但不是按真知識。」(羅10:2) 據保羅說,以色列人錯在他們對 神公義的看法。他們以為自己只需要知道該做什麼。保羅說,達成公義乃在乎我們所認識的是誰。我們像以色列民一樣,都可以因信靠主,而得著 神那全然得勝的公義。然而,我們也可以很容易像他們一樣,倚賴自己的表現,而不信靠主為我們所成就的大功,以致棄絕了神為我們所提供的。

神不會祝福任何努力達成自己公義的人。衪只會祝福聖子耶穌的工作。我們得以成聖(就是說,在過聖潔生活上得蒙扶持),是惟靠主,並衪為我們所流的寶血。故此,保羅說,以色列人「不服 神的義了。」我們何常也是如此?我們何常對自己說:「我可以在生活上為人公義。」但卻不倚靠主所提供的公義呢?以下四點顯出我們會對自己的公義,而不是對 神的公義,滿有熱心:

  • 我們失敗時,就會發怒。我們會想:「我期望自己會做得更好。」
  • 我們成功時,就會心高氣傲。我們會對自己說:「我比從前更加屬靈。」
  • 我們會論斷他人的失敗。我們會想:「感謝 神,我不像他一樣。」
  • 我們會嫉妒他人的成功。我們會想:「為什麼我在追求公義上不如他們呢?」

請停下來且思想,我們在追求自己的公義時,為自己所定下的目標。我們要自己十全十美,且會衡量自己的進度。我們會對自己說:「我比從前好多了。我連月來都沒有故態復萌。」這就是衡量自己的公義,而不是 神的公義。因此,我們失敗時,就會沮喪,越發苦毒,且論斷別人。

我們失敗時,就會想:「我必須重新建立自己的公義。」於是,我們會再接再厲。問題是,那首先建立我們公義的,並不是我們自己,乃是 神。在祂面前恢復適當的地位,並不在乎我們的行為,乃在乎對衪的信心。我們所需的,就是哀傷痛悔的心,而不是一些「行為」。這就是條件;就是說,我們必須謙卑的承認,惟獨祂能恢復我們適當的地位。

極力達成公義的問題就是,我們的生命是永遠離不開罪惡過犯的。

我每逢為要達成公義,而激起自己的熱忱,就只會越發犯罪。這就是聚焦在律法上所帶來的後果。保羅說:「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羅7:7)

律法不會令我們犯罪,只會噢醒那本在我們裡面的罪性。假設我定意不要放縱情慾,心中其實卻起了慾念。「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面發動。」(7:8) 我聚焦在罪惡上,種種難以自勝的慾念就會湧上心來,奪去我的平安喜樂。惟當我憑信心倚靠主,而不透過律法來尋求完美,才會從罪中得蒙釋放。「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7:8)

如今,許多信徒都因憑自己的努力抵擋罪惡,而疲憊不堪。他們消耗了自己的精力,喜樂盡失。他們為要建立自己的公義,而努力不懈,結果卻失去了主為他們所贏得的勝利。

除了靠著信心而得的以外,其餘的公義都會失敗。你要明白,神的公義,並我們自己的公義,無法同時共存。不然,這就是兩種福音:祂的和我們的。我們無法把自己的自義心,與 神的聖潔公義,混合起來。惟有一種公義,就是 神的公義。祂的福音不僅會洗淨我們,更會扶持我們。這就是給萬人的好消息:事情並不在乎我們,乃全然在乎主。

也許你會這樣思索:「我們豈不是要盡一點努力嗎?難道聖經沒有說,我們要遠離罪惡嗎?」你遠離罪惡的惟一辦法就是那名為耶穌的。祂不僅是你所接納的一個真理,更是那叫你成聖的永生 神。祂在你裡面的成聖工作,不分晝夜,永不止息。

保羅透過羅馬書第9章,回答了關於自己努力的問題。他說到確實達成公義的另一種人:「那本不追求公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羅9:30) 這些人並沒有因自己的努力,而疲憊不堪。他們並沒有被自己的失敗纏累。他們全然信靠主在十字架上為他們所成就的大功,且因衪豐盛的生命,而得蒙扶持。

以下的一節經文叫歷代的信徒靈裡得自由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衪的都得著義。」(羅10:4) 基督就是那總結。除此以外,沒有別的!「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 神。」(羅9:16)

保羅警告那些把自己的努力加添在主的福音上的,說:「無知的加拉大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福音呢?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加3:1-3)

朋友啊,你會為要極力做得更好,而疲憊不堪嗎?你會因不斷重新委身,但卻反覆失敗,而感到厭倦嗎?你要使這一些成為過去,讓你所有屬血氣的努力都停止下來。你在 神面前適當的地位,並不在乎你的意志,乃在乎那施憐憫的 神。

主就是你在生活上「持守律法」的總結。如今,你已得自由。祂是你的勝利、能力和新生命。讓祂除去你感到要為人公義的壓力。衪必以真正達成公義的能力來充滿你。務要為著你的勝利,而單單倚靠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