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的公义

惟有一种公义是 神所悦纳的 – 就是完全的公义!除此以外,没有什麽能在祂面前经得起审判日。除非我们的公义绝对完全,否则,祂无法拯救我们,叫我们得蒙称义,承认我们,或悦纳我们。

然而,有没有人会厚颜无耻,以为他可以站在主的宝座前,呈上他自己所做的(即善工、好行为、和所遵守的规条),而称之为完全的公义呢?不,绝对没有!这等人会在那日发现原来他穿上了污秽的衣服!

公义是有两种的。首先就是人的公义。这种公义是克服试探的生死战役;这是带著一点胜利,并许多可怕失败的一种挣扎。这包括种种努力去行善,远离恶事,为要讨 神喜悦而从自己的失败中爬起来,且下次极力做好。我想到一首古老的福音诗歌「主啊,求你再次试验我」("Try Me One More Time, Lord") 其歌词如下:「主啊,我跌倒了,求你再次试验我!」

然而,既合法,又人为的公义至终是带著折磨的一种可怕的挣扎。我们每逢遭受试探而失败了,就会感到沮丧,彷彿 神全然离弃了我们。我们会因不断犯罪,又认罪,而被困。我们总会在 神面前很不自在,对自己的过犯不断感到介怀。我们会感到自己总是达不到 神公义的标準。

的确,许多信徒从未脱离这等挣扎。使徒保罗曾形容他们说:「…他们向 神有热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识。」(罗10:2) 换言之,他说:「这些人用心良苦。他们确实爱 神,极力讨祂喜悦。可是,关於祂已在主里为他们提供的,他们却一无所知!」

「因为不知道 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 神的义了。」(10:3)

你有否因主而服在 神的义之下?或者,你还是以为自己能够自己模造、打磨、工作,好最终能够说:「主啊,我很不错。我真想不到自己在生活上有什麽错处。」

其实,甚至你已持守了99%的律法(就是说,只犯了1%),你还是会在 神面前被定罪!你缺乏衪所能悦纳的公义。甚至没有人能在你的生活上对你有何指责,你的一举一动还必须出於源自 神纯洁的爱,绝对清洁的心。不然,你就无法蒙 神悦纳!

保罗的心愿就是「…得以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 神而来的义。」(腓3:9)

在 神看来,惟一蒙祂悦纳的公义就是主完全的公义。而且,这公义是惟靠信心,才能领受的!

希伯来书的作者给我们介绍了这真理:这公义就是一切真信徒的产业。这是主留下给我们,属於我们的遗产。他说:「挪亚因著信,既蒙 神指示他未见的事,动了敬畏的心,豫备了一只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从信而来的义。」(来11:7)

挪亚成为了後嗣,不是因为他建了方舟,乃是因为他相信他所传扬的。他瞭解 神向他启示有关公义的知识 – 就是说,凭信心而得称义 – 他就因此承受了那完全的公义!

蒙爱的信徒啊,当主离世时,你我都领受了这伟大的产业。他把他自己完全公义的契约留给了我们。当然,主在世上时的生活实在清贫;祂既没有田地,也没有钱财。然而,祂所留给我们的,比南非的钻石矿、中东的油田、被埋在美国山中的金银更为可贵。主所给的产业能令我们比世上任何人更为富有。这可以得著完全的公义的产业让我们能站在 神面前,而不被定罪!

你一旦明瞭这产业,就能一一抵挡阴府的邪灵恶魔。撒但不能在父神或弟兄面前,或在你自己的良心里控告你 – 因为你已承受了主完全的公义!

当以利亚升天时,他留下了他的袍子给以利沙。同样,当主升到父神那里时,衪留下了祂的义袍 –即祂自己完全的公义给我们!祂将之丢给我们,正如以利亚把他的袍子丢在以利沙身上一般。先知的行动预表了主被提到父神那里时的情形。的确,我们都继承了那全然遮盖我们的义袍 – 好让我们能在圣洁 神面前得蒙悦纳!

这义袍就是我们的产业 – 而且 神期望我们会珍惜它!祂期望我们会寻找它,愿意承受祂的遗产。你也许会记得亚哈王贪爱拿伯的葡萄园,要将之占为己有的情形。拿伯珍惜他自己的葡萄园,不肯将之卖给亚哈。他说:「我敬畏耶和华,不敢将我先人留下的产业给你。」(王上21:3) 他说:「神不会容许任何人夺去我的产业。这是属我的!」

我相信你在一生中寻求 神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要明白这产业是属你的 – 且等著要被你支取的!领会主完全的公义会有如把你安置在屹立不摇的磐石上。明瞭主完全的公义会把你毫无功用的挣扎一概止息,且令你能在 神面前得称义,蒙悦纳。

神若已把这等产业提供给你 – 好让你能带著主完全的公义而站在祂面前 -- 那你就该领受它。它该是一种没有人能夺去的产业。魔鬼应该不能在你灵里向你撒谎。没有人会能将之偷取。没有什麽情绪能令你将之失去。

神既然这样说过,你就必须将之谨记於心。你需要寻找它,追求它,直等到你将之得到手,否则,你灵里不要摆休。「你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6:33)

神晓得亚当会滥用他的自由意志,把反叛的心、罪恶、和死亡带给全人类。的确,因著一个人犯罪,全人类都在主面前成为罪人了。

然而,神爱我们 – 自从创世以来,祂已心怀大计,好让有罪的人类能与祂和好,得蒙悦纳,在祂面前成为公义。其实,神不断去找人 – 但人却因良心受责而藏匿起来。然而,祂出於自从起初那无尽的智慧已拟定计划。就是说,祂要赐下祂自己的儿子作为牺牲,来救赎我们脱离罪恶!

公理要求罪的刑罚。「…犯罪的他必死亡。」(结18:4) 而且,那刑罚 – 即死亡 –是主在十字架上透过流血所承当的。神说过祂必把每个世代全人类的罪过加在祂儿子身上。主会成为那被牺牲的羔羊。惟当这样,神的公理才得伸张!

所以,当全人类的罪都被加在一人身上时,恩典也藉著一人而临到我们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9)

由於亚当犯罪,我们大家都成为了罪人。然而因著主的牺牲,我们都被称义了。主买赎了我们 – 付清罪债 – 以致凡悔改倚靠主和祂所成就的大功的都脱离魔鬼的魔掌了。

一直以来,神都晓得人无法持守或成全祂的律法。祂己制定律法来带给人类秩序,免得他们自取灭亡。律法是为要保护我们,让我们晓得凭著自己的力量和公义,我们无法站在圣洁 神面前。律法有如神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面镜子一般。祂说:「让我向你们显示我的期望,即我公正的要求。这就是我的律法,你们且在此跌倒,终日犯罪了!你们已在这种种方面失败了。没有人的公义足以成全我的律法!」

法利赛人极力成全律法。他们故守逾600条律例,包括洗手、洗盘碗、和不肯接触外邦人等等。他们极力持守律法 – 相信自己有一天能站在 神面前说:「我持守了你所有的律法,做这儿,做那儿。如今,你有义务要拯救我。」

然而,没有人可以期望他自己的善行能令他积功德,得称义。神的道回答说:「你只要在律法的一点上跌倒,就不能成全律法!」你若期盼 神会因你的好行为(即你的善行、捨己的心、所受的苦难)而悦纳你,你就别想了!你绝不能成全所有的律法。

由於我们无法满足公正的要求,成全 神的律法,主就降世为人,且全然成就了 神的律法。祂毫无亏欠 – 乃是纯粹出於爱的动机而成就了一切。「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17)

当主升到父神那里时,祂呈上了绝对完全的公义。祂完全的顺服心已成就了律法一切的要求。而且,祂已以自己的宝血付清了我们的罪债。站在 神面前的就是那全然公义的一个人 – 所以,祂是得蒙父神悦纳的。

於是,撒但不能控告主了。「…这世界的王将到,牠在我里面是毫无所有的。」

(约14:30) 主说过:「魔鬼无法指责我。我成全了律法 – 以自己的宝血付清了罪的工价 – 且如今全然公义,站在父神面前!」

因著祂的牺牲,如今没有一条律法能被用来控告我们了。

除了主的公义以外,神不可能悦纳别的公义。除了主以外,没有人能满足 神的要求、走祂的道路、付祂所付的代价。惟有主的公义能让人站在 神面前。「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

明瞭 神如何叫祂的子民得蒙称义这件事,并不是为婴孩而设的。这真理乃是为已长大成人的信徒而设的!然而,许多信徒还是像喝奶的婴孩一般。他们只明白自己的罪得蒙赦免。很少人会继续追求有关公义的圣经乾粮!

「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练仁义的道理;因为他是婴孩。惟独长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粮,他们的心窍习练得通达,就能分辨好歹了。」(来5:13-14)

奶是为婴儿而设的 – 他们且需要继续不断的被人注意!惟当妈妈在房间里,他们才会感到安宁。妈妈一旦离开,他们就会害怕且哭号。他们必须看见她,感受她,摸著她,才会感到安稳。

同样,那些还在吃奶的信徒终日会担心自己的救恩。他绝不会因天父而安宁。相反地,他总会很紧张,以为自己每逢跌倒,就会被 神打进地狱去。他既不晓得,也不明瞭他自己在主里的地位 – 以致从未经历 神的平安。他无法相信 神一心一意要拯救且保守他。

根据保罗,我们都可以领受「乾粮」 -- 好让我们能成熟,成为主内的僕人使女,满有信徒的身量。蒙爱的信徒啊,这「乾粮」乃是有关基督全然公义的真理!你明瞭这真理,就会对救恩不断感到安稳。你每次跌倒时,都不必害怕 神会离弃你。不,你会得胜的!

然而,若你缺乏这真理,魔鬼就会在你的感受上大大侵扰你。牠会对你撒谎,且欺负你。除非你以这真理为你信仰的根基,否则,你的神学观和生活都会有差错。除非你明白它,否则,你甚至无法顺服 神!

你必须深信你所作的都不能产生得 神所悦纳的公义。这公义必须来自别的泉源!当我站在审判座前时,我除了主的公义以外,并没有其他可求情的馀地。

除非我们以主完全的公义为我们自己的,而站在祂面前,我们绝不会得称义,或蒙悦纳。毕竟,那是 神惟一承认的公义。我们要如何领受主完全的公义呢?

主的公义会被加(imputed)给我们,以致成为属我们的。天父会透过我们的信心,而将之加给我们。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罗4:6) 保罗引用了大卫的话说:「全地最富有,最蒙福,最平安的人就是那明白自己是 神算为全然公义的 – 没有靠行为!」

「(亚伯拉罕)的信心还是不软弱;并且仰望 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 神。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算为他的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罗4:22-24)

这公义必须被加给我们,而不是被注入,使之成为属我们的。换言之,神不会把它浇灌到我们里面。不,它绝非我们的公义,与我们的行为或成就无关。它总是祂的公义,被加给我们 – 被算到我们的帐上。

被加(impute)一词的意思就是:「把一个人所没有的看为属他的,或将之算到他的帐上」。当主把祂的公义加给我们时,神就视之为我们所拥有的。不,我们并没有将之赚取。主乃成就一切,且将之算到我们的帐上的!

把主的公义加给我们是单单凭著信心的。我们无法以行为或功德而将之得著。相反地,由於我们相信主并祂的救赎大功,神就把主的公义加给我们 – 且因祂而看我们为完全的。是的,主在地上所得的公义都会同样被加给我们。我们认罪相信祂,就能站在 神面前,被算为公义了。而且,这完全的公义是因著信,而不是出於行为的。

「所以人得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罗4:16)

「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罗10:10)

「就是 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罗3:22)

「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6)

请问,你里面有什麽好,以致 神会差遣祂儿子来为你受死?没有 – 这行动全是出於祂的怜悯和恩典!神亲自发动了这件事。我们本是罪人,与祂为敌的。然而当时,神却差遣了祂的独生子来承当我们的罪过。这全是出於恩典。「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 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罗4:24)

哦,信心的能力何等奇妙!

首先,根据圣经,主在十字架上以祂自己的宝血付清了人类的罪债;祂既成就了律法,又除去了咒诅;祂从阴府和魔鬼手中买赎了我们;祂在生活上毫无罪污,凡事持守律法;祂且必以完全的公义把我们引到父神面前。

圣经也告诉我们,主完全的公义也可以被加给我们 – 以致 神会在基督里看我们为全然公义 – 我们若相信祂为我们所成就的!请你明白,我是说到那些为己罪而痛悔的人。

哦,我们的肉体会对这一切既简单,又容易的事情大有抗拒。那属肉体会喊著说:「绝不如此!不可能是这麽容易的。我必须帮手 – 我必须有所付出。毕竟,我在生活上还有困难。我还是因罪而有所挣扎。我还没有来到相信 神喜悦我的这个地步。我无法期盼祂会视我为公义。我还有许多需要进步的地方。我需要先改过自新。」

我们诚然会流泪。我们必须被谦卑下来,且被破碎。可是,单单泪流成河不能拯救任何人。毕生的挣扎也不能拯救任何人。神说:「救恩必须透过信心且本乎恩典。凡有血气的都不能在我面前誇耀!」

「因为 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7)

「我们靠著圣灵,凭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加5:5)

「…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 神而来的义。」(腓3:9)

我的信心必须一概胜过我自己的恐惧感 – 胜过撒但所有的谎言、种种感受和景况 – 而因 神所宣告的道而灵里安息。圣经又说,我悔改相信主,祂就看我为那得著主完全公义的。祂悦纳我为「蒙爱的信徒之一」,既圣洁,又公义!

当你领受主完全的公义时,你是全然领受的,既不是50%,也不是90%。这既是说全,就是完整无缺的!成圣就是圣灵按照 神因我们相信对我们的看法,而帮助我们在实践上达成的。

让我带给你一些真理,好让你再也不会以你自己的公义来与别人的比较。

当我年青时,我总会与某些看似圣洁的人比较。这些人彷彿总是荣光满面 – 为人积极,常常微笑,好像比我更有主的样式。我总认为自己在圣洁上不如他们。於是,我祈求说:「主啊,求你使我像某某弟兄一般圣洁。能够这样为你而活,一定是何等奇妙!」

我何等大错特错!几乎我有此感受的每个人至终都会跌倒。他们都不如我所想像的。的确,我学到人都是里外不一的,没有人像他看来那麽坏,或那麽好。相反地,惟独主确实公义 – 而且祂的公义是十全十美的!

我们若在基督里,就拥有祂的公义 – 而且这并不是按程度而归给我们的。每个人都会同样领受,既不多,也不少。这就是主完全的公义 – 而且我们都会凭信心而全然领受!

我们都要单单以祂的公义来衡量自己 – 而不是以人家假定任何人所拥有的公义。「…他们用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较自己,乃是不通达的。」(林後10:12)「…只要照 神所量给我们的界限,搆到你们那里。」(10:13)

保罗在这里实在说:「你们可以这準则来衡量自己:凡诚心悔改,且相信主全然公义的 – 就是那些凭信心归向祂,相信祂在十字架的大功的 – 就已在 神眼中被看为全然公义了。你也许还没有解决一切问题,天天还是透过圣灵的大能而在成圣上努力。然而,你已得蒙悦纳,成为蒙爱的信徒之一 – 神已把主的公义加给你了!」

亲爱的圣徒啊,你如今再也不要与别人比较,从而看自己了。神已把主完全的公义全然加给你了。「直等到我们在真道上同归於一,认识 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4:13)

虽然主把祂完全的公义提供给我们,许多人却不肯接受。他们拒绝祂的赦罪之恩、和平安,不肯被称义脱离律法,不肯被收纳成为 神家里的人 – 他们反倒坚持自己要以行为来得他们自己的公义。「我们却不是退後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来10:39)

法利赛人弃绝了主所提供的。如今,许多信徒也是如此。在审判日,这些人都会站在宝座前,因自义而身穿污秽衣服。他们会问自己说:「我有什麽可献给主?」当轮到他们时,他们便说:「主啊,我曾赶鬼医病,奉你的名成就大能的工作。」

然而,祂会回答说:「你们这些作恶的,我从不认识你们。你们从未拥有我儿子完全的公义。你们只拥有凭著行为而得的公义 – 而我并不认识这等公义。除了那凭信心而得基督完全的公义以外,我并不悦纳任何公义!」

蒙爱的信徒啊,我不要这样生活!主已为我留下了产业,我要支取它。它是属我的!

圣经说:「…义人却胆壮像狮子。」(箴28:1) 如果你能接受有关主全然公义这真理,你就会像狮子一般刚强壮胆。你再也不会怕任何人了。你再也不会看别人的生命,而自觉不配。你可以说:「我凭信心拥有主加给我的完全公义!不,这本不属我 – 是属祂的。然而,主己亲自将之加给我,好让我能说它是属我的!」

你再也不要挣扎了。如果魔鬼来对你说:「你不好,毫无公义。」你可以回答说:「我当然不好。我本身当然毫无公义。但是,我有主的公义!是的,我曾亏欠 神,但我在父神面前有一位中保 – 就是耶稣基督,那义者!」

当你站在主面前时,你不必战慄,心中想:「我要把什麽献给祂。我做对了什麽,做错了什麽?」不,你会这样想:「我本身并没有什麽可献给祂 – 因为我凭信心,有祂的公义!」

这是指信徒没有义务要行善吗?一点都不是。凭信心被称义,且领受主的公义会释放我们的灵魂,好让我们能存著圣洁、降服、仁爱的心来工作行善。出於奴僕般害怕的心所作的善工不会归荣耀给 神。惟有那些持定产业(即主完全公义)的,才能确实圣洁地行事为人;因为他们再也不因恐惧和被定罪之感而受捆绑了。

我之所以工作,并不是要积功德,得公义,因我已凭信心领受祂完全的公义。如今,我已得自由,被释放,能以爱的奴僕的身份来服事祂了。

凭著新约所应许圣灵的大能,祂已叫我一概转离罪孽,且赐我能力去活出祂所加给我的公义。哈利路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