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mons  Pulpit Series Newsletters   蒙拯救脫離這罪惡世代 by David Wilkerson

蒙拯救脫離這罪惡世代

by David Wilkerson | March 25, 1996

    PDF     TXT   Print  Print

March 25, 1996

我相信因信稱義就是基督信仰的基要真理。除非你深信你絕不能憑自己的公義善行而在 神眼中成為正直,否則,你無法經歷真正的安息與平安。

若你不明白主那完全的公義是你憑信而得的,你就會過著疲於奔命的生活。你會花時間,絕望地以某種律法主意的行徑來試圖成就你自己的公義。然而,真理如下,你絕不會有任何公義可獻給主!

毋庸置疑,你對以賽亞的經文,說到在 神眼中,我們「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64:6) 已耳熟能詳。這並不是指 神藐視我們的善行 – 一點都不是。神的確要我們行公義,而我們都該作善工。然而,若你以為你因自己的善行而配蒙受救恩 – 你可以因這些善行而在 神面前聖潔地站立 – 它們只不過是污穢的衣服而已。你的信仰將會「擱淺」!

當然,你也許會因你所作的善工,而感到很好。你每逢抵擋試探,就多半會享受暫時的勝利。而且有時候,你多半以為自己已勝過自己其中一種私慾。你會因受 神恩寵,而自覺公義。

然而次日,你又會跌倒 – 在罪惡上故態復萌 – 而你的喜樂會忽然盡失。你會以為 神對你發怒。你會心中思索,自己究竟有否喪失救恩。你會這樣想:「我絕不會勝過。」 -- 而你至終會躲避 神!

這是在情緒上一連串的忽起忽落 – 上上下下,忽冷忽熱,犯罪後又認罪,認罪後又犯罪 – 視乎你在某一天認為自己多好或多壞。這是個愁苦的生命 – 因為你試圖憑自己的血氣而討 神喜悅!

蒙愛的信徒啊,沒有任何屬肉體的公義能在 神面前站得住。甚至我們當中最好的 – 最道德高尚的虔誠聖徒 – 都大大失敗,虧缺了 神的榮耀。在父神眼中,我們沒有一個人能憑自己的善行而蒙悅納。我們都因基督而照自己的本相被祂接納!

「…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3:28) 當我們存著得救,虛己的信心而歸向主,我們就在基督裡成為一了。「在基督裡」的意思就是 神把主的公義加在我們身上。因著祂的大功(不是我們的),我們的罪過都一概被洗去了!

再者,我們不僅因祂而合而為一,更因衪而變得完全。因著十字架,我們的舊人 – 和所有屬肉體的邪情私慾、自義並爭競的心 – 都在 神眼中被除去了。神說:「我與那舊人已毫無瓜葛。他已被釘在十字架上。自此,惟有一人 – 一個全然公義的耶穌基督 – 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而且,凡因祂而合而為一的都得赦免,蒙悅納 – 在我眼中被算為公義!」

我們都因信靠主在十字架上的大功而得稱義,在神眼中被看為正直。你要明白,若非完全的公義,神絕不接納。絕無僅有的全然公義,就是耶穌基督的公義。祂完全地滿足了律法上一切的要求。惟獨祂滿足了 神對罪的公正。

我為著主肢體裡所有良善、清潔、道德高尚的忠信人(那些不欺騙,不撒謊,不偷竊,不喝酒,不抽煙,不睹博,不沾染色情、且不說長道短的)而感謝 神。所有信徒都該如此生活。

然而,這些事情都不會在審判日站得住!我們無法靠它們而得 神的恩惠或悅納。然而很可悲,數以百萬計的人都以為他們因自己為人良善而能夠站在 神面前。不!我們都必須明白這真理:我們惟靠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工而得稱義!

讓我繼續說下去。若你只僅僅因信稱義 – 若你的神學觀不過如此:「我已憑信而有主的公義」 -- 那你就大有危險!

許多信徒都在這方面失敗了。他們說:「我有主的公義!」不!我們並沒有主的公義。神只不過把基督的公義算在我們身上!我們本身並不公義;我們裡面毫無良善。

主完全的公義並沒有被注入或澆灌在我們裡面。反之,在 神眼中,我們都因著主的緣故而被算為公義。神已把基督的公義加在我們身上。

這公義並不是在我們裡面,惟有在基督裡面。然而,當 神看我們時,祂只看見我們在基督裡 – 全然公義!

當使徒保羅傳揚這啟示時:憑著主完全的公義而得蒙稱義,人們說他在傳揚一種容讓罪惡的生活方式。人們曾經指出,若我們因靠主而得救,得赦免,蒙悅納,且被算為公義,我們大家就該更多犯罪。其理論如下:「神甚至能更多施恩典 – 而祂甚至會更多得榮耀!」

保羅喊著說:「那是毀謗!這一點都不是我所說的。」幾年後,許多人更扭曲了他所傳揚的真理,將之用作繼續犯罪的藉口。因此,所謂反律法主義(antinomianism)的神學觀就被產生了。這詞語的確是指「反對律法」或「毫無束縛」。這是關乎毫無約束的神學觀。

那些鼓吹反律法主義的著重在主裡得自由。他們說:「我們已因主而全然自由,毫無捆綁、罪咎,且不會被定罪 – 因為主為我付清了罪債。衪已為我滿足了 神的心,如今,父神看我時,只看見耶穌。我既安全,又永遠得救 – 所以我可以為所欲為!」

Crisp博士是其中一位倡導反律法主義的神學家。以下是他神學中心思想的一段文章:

「神的愛並不取決於我裡面的任何事情。所以,衪的愛絕不會因我犯罪而有所更改。因此,當我犯罪(比如犯姦淫或謀殺)時,神還是看我與祂自己兒子合而為一;並且祂為我全然成就了公義。而且,由於我是祂「骨中之骨,肉中之肉」,祂既「時時喜悅」祂,也必同樣待我。

無論我多麼遠離祂,或墜落何等樣的深淵裡,我都不會令祂不喜悅,就如大衛一般。他雖曾屢次背道,卻沒有失去合 神心意的品格。我可以像他一樣犯謀殺,像所羅門一般膜拜亞施他錄,像彼得一樣否認主,像阿尼西母一樣偷竊,像一些哥林多人一般亂倫,而不喪失 神的恩惠與國度…

主一次獻上已使我「完全」 -- 我在自己所有罪惡過犯中「得以成聖」。因著祂,我在自己所有的罪孽中,得以完全 … 我相信無論我所犯的是姦淫、謀殺或亂倫,神都必為著祂自己的榮耀並我的益處,而否定我的罪惡。」

對於任何真信徒,這反律法主義的神學觀聽起來都是令人憎厭的。然而,如今住在這等「愚人天堂」裡的信徒,大有人在。他們稱自己得著了主的公義。他們誇耀自己永蒙救贖。然而,他們從未離棄自己的罪惡!

他們喝酒,抽煙,狂歡,苟合,卻同時說:「我是得救的,因為主是我的公義!一切都憑信而解決了。所以,我做什麼都不要緊。」然而,這種人卻是被他們老舊的敗壞所轄制。他們還是「屬世界」 -- 貪圖享受,被這世代的靈所玷污,被罪惡所騙,以致靈裡蒙蔽。

的確,許多信徒都聽過恩典之道 – 有關可以憑信得著主完全的公義的講道 – 然而,這信息卻給了他們錯誤的安慰之感!他們會繼續犯罪,告訴自己說:「也許我的罪並不是那麼可恥。也許主是我的公義,以致 神會對我的罪視而不見!」

不!這種人濫用了 神的恩典。保羅說他們曲解了恩典之道!

傳揚恩典的風險就是人們會將之濫用,正如人們錯誤地報導了保羅的信息,說我們越發犯罪,神的恩典就越發彰顯在我們中間。這種神學觀大有危險,因為它忽略了一件非常要緊的事 – 福音的中心思想!

讓我向你闡明真正恩典之道的中心思想:福音並不是要容讓罪惡,乃是要教導我們聖潔!

「因為 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 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多2:11-13)

根據保羅,除非我們與世俗的敗壞斷絕了,否則,我們無法憑恩典行事。除非我們憑著聖靈的大能來過著既敬虔,又公義的生活,醒著時每時每刻都仰望主再來,否則,我們並沒有認識 神的恩典!

多半的信徒都希望自己罪得赦免 – 但只此而已。他們不想得蒙拯救脫離現今的世界,因為他們貪愛世界。他們對自己的罪依依不捨,不想放棄地上的享受。所以,他們依從這樣的神學觀:「我只要說:「我相信!」就可以隨心所欲地過生活。」

他們不想聽到有關順服、悔改、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分擔主的重擔。他們寧願毫無拘無束地活在世上,以為救主最終會赦免他們。

他們只想在審判日得蒙寬恕 – 自己所有的罪孽都被視而不見。他們期望主會打開珍珠門,擁抱他們,領他們走過黃金街道,到主所預備的住處去 – 縱然他們從未與這世上的靈斷絕!

保羅曾這樣寫:「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 我們要與這世界全然斷絕,而單單效法主!

你要明白,主叫我們憑信稱義乃是為著一個目的:好讓我們能憑著聖靈,得著勇氣與能力來抵擋魔鬼,且勝過世界。是,主曾為我們受死,好讓我們能得永生,這確是奇妙。然而,祂也受死,好讓我們能在現今邪惡的世界裡得享拯救,且將之脫離!

「基督照我們父 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加1:4)

「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凈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多2:14)

那歷代長存,如今依然存在的神學問題如下:「在我們的救恩上,神扮演了什角色,而我們又扮演了什麼角色?」這問題是有關信心與行為之間的關係。

根據加爾文主義(Calvinism),基督已成就大功,以致其餘的工作都是不必的。亞敏尼亞主義(Arminianism)則說,我們得蒙稱義,好讓我們能憑著聖靈的能力而行善。

前者引用了加拉太書,聲明說:「根據保羅,福音是單單關乎信心,而不是關乎行為。」另一種說法則指向雅各書說:「雅各聲明說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我們要以自己的行動來証明我們的信心!」

其實,這兩種立場都是正確的。兩者之間並沒有衝突。其中真正的意思如下:

  1. 任何人都無法因行為而稱義,或以行為來賺取救恩。
  2. 凡熱心行善的都証明他們存著那足以稱義的信心。

兩者都是既奇妙,又賜予生命,有關信心本質的聖經真理。

然而事實上,不是所有信心都能使人稱義。不是所有信心都能使人得救。讓我詳加解釋。

自從時代廣場教會在九年先被創立以來,數以千計的人已走到台前,以罪人的身份發出禱告說:「主啊,我相信。求你拯救我!」然而,多半的人回到他們的座位,又回到家裡,卻沒有得救!他們像進來時一模一樣。

許多信徒都說他們相信因信稱義。然而,僅僅說:「我相信」並不會使他們得蒙稱義。畢竟,聖經說魔鬼既相信,且戰兢。這種人並沒有把得救,真誠的信心帶給主。

若你到街上去,而隨意問人說:「你相信耶穌是 神的兒子嗎?你相信祂到地上來服事人嗎?你相信祂曾被釘十字架,且復活嗎?」絕大多數的人都會回答說:「是,我全都相信。」但他們卻沒有得救!僅僅在頭腦上贊成那些事情並不會達成得救的信心。這種信心並不能使人得蒙稱義!

主的教會切切需要一些有關信心的清楚講論。我們對這件事實在太油腔滑調。我們都把信心提供給那些還沒有準備要接受的人。我們彷彿將之介紹為一部新車子的首期付款一般。我們這樣做,就貶低了信心的價值!

教會對信心的觀念已被美國的文化所敗壞了。通國的人都接受了邪靈福音(有關自尊心,自我價值,自我幫助)的教導。我們都接受了這種說法:「你要相信自己。」我們又對「凡是即時可用」的東西 (食物、飲料、資訊、滿足感)著迷了。

如今,教會則提供來自邪靈,有關自我意志,倚靠自己的靈糧。牧者會說:「只要在頭腦上贊同 神的應許,你就會得著即時上天堂的權利,即時聖潔,即時快樂!」

這情形產生了既短暫,又虛假的信心。如今,人們都並沒有確實知罪,而跑到台前說:「耶穌,求你拯救我。我相信!」然而,他們缺乏真正的信心。他們所擁有的只不過是假設而已!

直到保羅對自己血氣的自信心都全然盡失,他才說自己存著信心。他把自己所認識的(他所有的教育、自信心、才幹、神學觀與熱忱)都全然丟棄,看作糞土!惟當他說:「(我)不靠著肉體的!」,他才說到自己的信心。

我們也是如此!除非我們相信,除了主以外,沒有任何人或事物能拯救我們;否則,我們還是缺乏得救的信心。任何人能確信以前,他必須先感到自己何等迷失,無助,且全然絕望。

你也許會不同意說:「主幾乎每次行神蹟時,都告訴人說:「只要信!」」然而,祂每次都是對那些已經絕望(對其餘一切失去信心)的人這樣說。他們包括那孩子被邪靈扔進火裡的父親、並那十二歲的女兒死了的睚魯。他們的信心都是產生於這知識:世上其餘一切都沒有用。他們已把一切交託給主,存著信心呼求說:「主啊,你是我惟一的盼望。你若不動工,事情就無法成就!」

然而,使人得救稱義的信心不僅關乎不靠肉體。這也是關乎把自己整個生命一心獻給主。它也包括這樣的悔改心:「主啊,我沒有什麼可獻給你。我既一無所成,也一無所有。我來降服在你主權之下!」

保羅在羅馬書10:9形容得救的信心為心裡相信,口裡承認。他說信心不僅關乎頭腦上的贊同。反之,這乃關乎把自己整個生命交託給祂 – 全心全意!

使徒行傳記載,腓力對那太監說:「…你若是一心相信…」太監回答說:「我信…」 -- 而他就得救了!太監不僅在頭腦上對主說「是」。這乃是全然降服了他自己的意志 – 把他自己的生命與前途交託給主。他一心相信!

相反地,行邪術的西門相信了保羅的証道。然而,他只有短暫的信心,因為他無心向 神。聖經說,他依然不肯放開那苦毒之心(請參看徒8:13)。的確,昔日,許許多多的人都暫時相信主名。然而,主不肯把自己交託給他們,因為祂知道他們並沒有把他們的心交託給祂(參看2:23-24)。

你會問究竟誰確實因信稱義?誰得著了主那完全的公義?在 神眼中,誰是被看為聖潔的?

就是那到了人的幫助的盡頭的 – 他曉得自己既迷失,又無助!這人嘗試過一切,且失敗了。於是,他把自己整個生命交託給主 – 盡心盡性盡意盡力。他喊著說:「主啊,我是屬你的 – 求你全然接納我!我要得蒙拯救,脫離我自己的一切罪過。我要過著有主樣式的生活。你是我惟一的盼望!」

真正得救的信心最強烈的特徵就是渴慕親近那愛你的主!「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 神面前…」(彼前3:18)

主為什麼受苦受死?衪為什麼給我們稱義?神為什麼把衪完全的公義加在我們身上?

是為要把我們帶到 神面前!這全是關乎與父神親密相交。你要明白,得救的信心包涵了這樣一個心中的吶喊:「哦,神啊,求你吸引我更加親近你!」除非這是你信心的一部份,否則,那不會是得救的信心。你來到主跟前必須不僅要在生活上得快樂。你心中必須因受聖靈的感動而說:「我想認識那愛我的主。我想認識那捨去兒子,叫衪為我受死的 神。我要更加親近主!」得救的信心會帶著吸引人心的能力。

亞當犯罪後,就喪失了人所能擁有最寶貴的:與 神之間親密的關係。罪惡破壞了亞當與 神之間的親密關係 – 而他的確曾躲避衪的面。自此,人每逢犯罪,就像他先祖亞當一般,有傾向逃跑躲藏。

因此,神如此恨惡罪惡 – 因為罪惡會奪去我們與衪之間的相交!衪創造了我們正是為著這個原因 – 好讓我們能親近衪。而且,衪如此渴慕與我們相交,以致衪差衪兒子死於十字架上,來給我們稱義,且拆毀那有礙於我們相交的隔閡。

這就是稱義(把來自主全然公義的榮耀加在我們身上)的能力:為我們開一條路,好讓我們能歸回 神原先創造人類的美意 – 與父神相交!

現今的世界充滿邪惡、謗讟、撒但的虛謊、誘惑、罪咎、恐懼、被定罪之感 – 這一切都是撒但的詭計,為要使我們不斷感到不聖潔,不配不堪,免得我們到 神面前來。魔鬼巴不得我們會像亞當一般,躲藏起來 – 免得我們親近 神!

然而,我們已從以上這一切得蒙拯救。我們都有權利到 神面前來 – 應邀來到衪的寶座前 – 因為我們都能帶著完全的公義站在衪面前!我們的天父不願意我們與衪之間有任何隔閡。由於我們都穿上了主的義袍,沒有什麼能攔阻我們得著父神的救贖之恩!

然而,神不但邀請我們到衪的施恩寶座,衪更悅納我們,看我們為在主裡聖潔。我們的罪過已蒙寶血遮蓋,得蒙赦免 – 如今,我們都有權利有份於衪的聖潔。再者,若我們存著得救的信心到主面前來,我們就已把一切交託給衪。而且,我們心中會不斷渴慕衪。

蒙愛的信徒啊,主受死不僅是要帶你到樂園去。衪受死,好讓你能天天毫無間斷地與父神有榮美親密的相交。你可以對衪說話,聆聽衪,求衪帶領你,引導你,告訴你有何差錯,令你知罪 – 因為衪透過聖靈住在你裡面!

從這罪惡世代得蒙拯救就是指:

  • 衪拯救了我們脫離罪惡的權勢、罪咎、與被定罪之感。
  • 衪拯救了我們脫離良心上的譴責。
  • 衪贖了我們所有的罪過,免得我們受撒但控告。
  • 衪把我們的罪過投在深海裡,永不記念,把凡敵對我們的都釘在十字架上。
  • 衪使幔子裂為兩半 – 為我們開啟了至聖所,開了一條路,以致我們和衪能互相來往。

你不必明瞭深奧的神學觀 – 加爾文主義、亞敏尼亞主義、反律法主義或任何其他神學觀念,從而接受這真理。你不需要四年的聖經學院課程。你只需要信心,渴慕認識你所相信的 神 – 且在心中對衪飢渴!阿們!

版權所有/請勿翻印 所有資料/出版皆屬於World Challenge Inc. 獨家所擁有. 提供讀者影印,但只限於個人使用及傳遞給家人朋友. 不可以任何方式更改或修訂內容. 所有再版都需有此版權註明. 除了 worldchallenge.org, davidwilkerson.org or tspulpitseries.org 之外﹐資料內容禁止在其他網站﹐網頁﹐或FTB上公開或使用電子郵件張貼傳遞

© 1996 World Challenge, Inc., PO Box 260, Lindale, Texas 75771



DISCLAIMER
Our policy is that all gifts designated for a specific project be applied to that project. Occasionally we receive more funds than can be wisely used for the designated project. When that happens, we use those funds to meet other similar pressing needs in the same country to advance the gospel.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