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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神言出必行

可能永遠改變你禱告生活的真理

by David Wilkerson | April 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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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9, 2007

主以威嚴與大能,統管一切受造之物。全宇宙,即自然界、列國、並人的種種事情,都依照祂的律法而行。祂管理海洋、星球、天象、並它們的運作。聖經告訴我們:「祂用權能治理萬民,直到永遠;祂的眼睛鑒察列邦 …」(詩66:7)「耶和華作王,祂以威嚴為衣穿上;耶和華以能力為衣 … 你的寶座從太初立定,你從亙古就有 … 你的法度最的確 …」(詩93:1,2,5)

大衛寫這些詩篇,實在見証說:「神啊,你的法度,即你的律例典章與訓詞,都永不改變,全然可靠。」希伯來書的作者也有此共鳴,宣告神的活道 (Living Word) 永遠長存,無法更改,「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13:8)

請想一想:絕無例外,宇宙萬物都循軌運行。日月、星辰、以及地球都是按照定律而運轉。神發一言,就把萬象安定在天;自此,它們就受到神口中所出的規律所管理。

整本新約聖經都告訴我們,這偉大的真神乃我們的父,祂憐恤兒女。根據希伯來書,主能體恤我們的輭弱,垂聽我們每一個呼求,且把我們的眼淚,都一一放在皮袋裡。然而經上也說,祂是那憑自己的律法而定斷萬事的公義君王。祂的道就是祂的憲法,涵蓋了祂用以公正地治理萬有的法則。萬有都因祂那不能更改的道而受審判。

簡而言之,我們可以手拿聖經而曉得:「這書說明 神是誰,且形容祂的屬性、風格、應許、並判語。祂憑自己口中所發的律法執政掌權,且以真道約束自己。」

地上每一位法官都宣誓,要按照所立定的法律判案。他不可以倚賴自己的感覺或判斷,乃要依照該地的憲法宣判案情。

同樣,神也根據那永恆的律法,即祂所堅立的道,治理審判萬有。主立下判語,就以活道將之說明,且藉此約束自己。

我們都曉得我們的父神既是君王,又是審判官,祂且讓我們暢通無阻地來到祂的法院裡。祂邀請我們藉着禱告來親近祂。禱告有種種定義,許多書藉也教導我們如何禱告;然而,禱告最簡單的意思就是來到神的面前。

總而言之,憑着禱告,我們可以來到 神的施恩寶座。我們要在祂的同在裡,向祂陳明自己的祈求。保羅敦促我們說:「當一無罣慮,只要凡事藉着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腓4:6)

我常常聽見信徒說:「我實在並不向 神多求甚麼,只求祂的旨意行在自己的生命裡,好讓祂的計劃成就在地上。我並不求祂賜我什麼。我尋求祂只是為要得着祂自己,而不是祂的恩賜。」

有時候,我也這樣說,因為我以為這等態度是聖潔的,但事實並不如此。請想一想:創造萬物的神既無所不知,又無所不能;祂個別邀請我們要「坦然無懼地來到祂的寶座」。我們一到祂跟前,祂就邀請我們發出祈求,把我們所需的,都告訴祂。請思量這些經文:「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4:16) 「我們因信耶穌,就在祂裡面放膽,篤信不疑的來到神面前。」(弗3:12) 這些經文說及,我們可以帶着迫切的需要,坦然無懼地來到 神跟前;這是討祂喜悅的。

請勿誤解:我單單向主發出敬拜時,就享受自己與祂之間的禱告生活。我安靜地親近 祂,聖靈就在我裡面發出歎息。那時,我能從自己的內心深處與父神相交。

然而,在生命中的一些關鍵時刻,我們需要另一種禱告。當我們因一些情況而力不可支 (就是說,當我們的需要彷彿無法滿足;當我們心中沮喪,情緒低落;當我們因生病、財政困難、恐懼、或家庭難題,而心受重壓) ,我們就必須坦然無懼地來到父神跟前。

在這等時候,如果我們的禱告既軟弱無力,又心懷二意,自己一兩天後又放棄祈求,我們的需要就無法得到滿足。這時候,神那真實又永不改變的真道就勉勵我們說:「來到父神的寶座吧,且要坦然無懼。門是向你敞開的。務要篤信不疑地到神跟前,祂必堅守祂的道。」

當 神吩咐我們,要坦然無懼,篤信不疑地來到祂的寶座前,祂並不是向我們發出建議。這乃是祂的旨意,要我們聽從。那麼,我們該從何得着這坦然無懼,篤信不疑的禱告心態呢?

「… 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5:16 “The effectual fervent prayer of a righteous man availeth much.) 這裡的「大有功效」{“effectual”) 源自希臘文的字根,意思就是「堅定不疑」。這裡意味一種絕不動搖,不屈不撓的心態。同樣,這句經文的英文翻譯,也說及「熱心」(“fervent”) 的禱告;意思就是基於確實的證據,來支持你的祈求。加起來,這裡的意思就是,當你來到神的法院時,胸有成竹,深信自己的案子已經準備妥當。這種心態乃超越激昂的情緒、響亮的聲音、或自己所鼓起的興奮。

惟有那些查考真道的僕人才能發出這種禱告,且深信神一定會言出必行。是的,帶着主的道來到祂跟前,實在何其重要。主希望我們信靠這些應許,且以祂的應許來提醒祂,令祂信守誠諾。

使徒行傳給了我們一則例證。當時,使徒彼得得了一個異象。神對他說:「有些人正來到你的門口,他們會邀你與他們同去。他們是我所打發的。彼得,我要你與他們同去,不要懷疑。」

這段經文對我們說什麼?就是說,凡神所宣告為真實的,我們就要篤信不疑;千萬不要徵求自己血氣的意見。我們無法以自己的情況,或自己是否配蒙恩惠,來衡量 神真道的可靠性。倘若如此,我們就只會看見自己實在不配不堪。我們且會決定不要支取祂的道,將之應用在自己身上。

我們更得着幫助,可以靠近 神的施恩寶座。據聖經說,我們來到神寶座前懇求,主就在那裡為我們代求,作我們的中保。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給我們打開了通到父神寶座的門。因着祂的緣故,我們可以個別把自己的祈求帶到 神跟前。

在父神的法院裡,聖靈也站在我們身旁。聖靈就是我們的勸慰師,時時訓誨我們。祂隨時提醒我們有關神的道所包涵的永恆法則並屬神的律例。

故此,我們都得着了不可置信的應許,關於身邊有一位中保並一位勸慰師,好讓我們能坦然無懼,滿有確據地來到神的寶座。

你如果能持定這真理,你的禱告就會永遠有所改變。

一個先例就是後來情況的「前鑒」。「有約束力的先例」(“binding precedent”) 就是一些過去法律上的裁判;它們可以成為日後同類案子帶着權柄的前鑒。對於法官來說,他們必須按照這些先前的判決,來裁定案情。

一些優秀的律師常常都會引用一些「有約束力的先例」,因為他們曉得這些先例是可以在法庭裡通過的。所以,他們從查考法律書藉,尋找過去一些成功的案子,來加强他們在法庭裡的辯證。他們徵求一些能言善辯的法律顧問,有關過去同類案子的判決。

在整本聖經裡,我們都看見聖潔的男女也尋找這等「有約束力的先例」。他們來到主面前祈求,令祂言出必行。這些膽壯的聖徒乃是有備而來的;他們熟識神過去如何回應百姓的祈求。他們提醒祂有關祂所發出的應許,且指出祂如何對那些有同樣需要的人,再三應驗祂的話。

請問:一個人怎能胸有成竹,坦然無懼地到主面前,發出懇求?原來,他從 神的道找到先例,有備而來。這等僕人絕不漫不經心地來到神的法院裡,他乃帶着一個又一個的如山鐵證,說到主如何言出必行。

讓我問你,有誰比聖靈更懂得 神的法則並那絕不更改的律法?聖靈帶我們每人進入真道,顯明主在歷史中的作為,且以種種例證準備我們,堅固我們的信心。是的,我們如何得着禱告的勇氣:就是從認識並信靠神的應許,並祂過去的憐憫,為我們目前的情況支取先例。

1. 請思考摩西的例證。

根據出埃及記三十二章,神告訴摩西,祂因以色列民不知羞恥,拜金牛犢,而要滅絕他們。摩西就馬上禁食,面伏於地,替他們求情。不僅如此,他更提醒神有關祂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發的應許。

摩西信靠 神多年前所發的承諾,即那無法推翻立約的應許,說到祂必祝福、保護、並回應以色列民的禱告,「世世代代,子子孫孫,都是如此。」摩西提醒祂說:「神啊,且慢,你向以色列應許過,說這些百姓就是你的後裔,而你的後裔將永遠長存。你若滅絕以色列民,就違背自己的話。」

神回答摩西說:「由我吧!我要為你興起一個新的世代。」但摩西持定 神先前的應許說:「神啊,不,這是你親口說過,向百姓宣告的話。這是你應許過的。」「於是耶和華後悔,不把所說的禍降與祂的百姓。」(出32:14)  摩西堅持「有約束力的先例」,神就信守承諾。

2. 請思考約沙法王的例證。

猶大王約沙法執政時,大敵入侵;因此,舉國上下都膽戰心驚,不知所措。於是,約沙法王「定意尋求耶和華;在猶大全地宣告禁食。」(代下20:3) 百姓禁食禱告,懇求悔改。然而,不僅如此。王又記起神「過去的憐憫」,且把這些事情帶到 神面前,說:「耶和華我們列祖的 神啊,你不是天上的 神麼?你不是萬邦萬國的主宰麼?在你手中有大能大力,無人能抵擋你。」(20:6) 約沙法王以 神過去的憐憫來提醒祂說:「… 你不是曾在你民以色列人面前,驅逐這地的居民,將這地賜給你朋友亞伯拉罕的後裔永遠為業麼?」(20:7)

約沙法王提醒 神說:「神啊,我們正是那些後裔!你把永恆的道賜給百姓,我現在就將之帶到你面前。你向亞伯拉罕並列祖所發的應許仍然有約束力,你要為我們,即你所應許的後裔,成就一切。」當然,神回應了約沙法王,大敵就潰不成軍。神果然言出必行。

3. 請思考大衛王的例證。

大衛在任何信徒的法庭裡,都是一位很有效力的律師。他經常來到 神的寶座前祈求,以 神施憐憫的先例,令神言出必行。比如,大衛這樣寫:「神啊,你在古時,我們列祖的日子,所行的事,我們親耳聽見了,我們的列祖,也給我們述說過。你曾用手趕出外邦人,卻栽培了我們的列祖 …」(詩44:1-2) 大衛理論說:「以色列民過去的拯救,都不是靠自己的力量。神啊,是你憑你手中的大能所成就的。由於你恩待百姓,你憑着你的話成就了這些事。」

聖經記載清楚說明,當百姓同樣陷入絕境時,神如何搭救他們。基於對 神過去施憐憫的認識,大衛胸有成竹地向神懇求。他坦然無懼地說:「神啊,你當時這樣掌權。現在,我求你再次施行拯救!神啊,求你今天為我們動工。現在正是你百姓勝過敵人的時候。」

詩篇七十四篇歸納了這些例子,以這些話今天教導我們:「求你顧念所立的約 … 求你起來,為自己伸訴 … 不要忘記你敵人的聲音 …」(74:20-23)

尼希米記第九章記載一則非常清楚的例證,有關把「憐憫的先例」帶到 神的寶座前。

尼希米記第九章彷彿是 神法律書裡有關「尼希米及以色列眾長老的案情」。當時的日期,即七月二十四日,我們都知道;根據歷史,這件事大約發生在公元前445年。

當時,以色列民聚集一起禁食、禱告、認罪。該國面臨困境,大大需要 神的憐憫、保護、並赦免。於是,當祭司的利未人帶領百姓,「大聲哀求耶和華他們的 神。」這並不是一個隨隨便便的聚會,他們的禱告也不是漫無目的。這些既虔誠又真心懺悔的利未人已經花了超過一天的時間禁食禱告。此外,他們還必須提醒神有關祂在以色列身上的作為,令祂言出必行。他們這樣陳述他們的先例:「神啊,你聽見了我們先祖在埃及的呼聲。你為他們分開紅海,領他們安然渡過。後來,你又神奇地在白天以雲彩,在晚上以火柱,領他們經過沙漠。你從天降糧餵養他們,從磐石為他們供應食水。是的,你向我們的先祖施行大憐憫。可是,他們心高氣傲,靈裡剛硬,違背你的道。然而,你卻樂意赦免,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並沒有離棄他們。」(參看尼9:17)

利未人更列出以色列人的罪行,並 神每次如何施憐憫。他們說:「我們的先祖鑄造金牛犢,作為敬拜的對象。然而,你卻以諸般憐憫待他們,並沒有離棄他們。你赦免了他們,且差派自己的靈去引導他們。你養活了他們,他們就吃喝,得飽足,越發肥胖。可是,他們再次背道。你所打發叫他們回轉的先知,他們竟然殺害了。最後,你必須把他們交在敵人手中,以致他受盡困逼。

他們再次呼求 你憐憫。你又以諸般憐憫再次搭救他們。但你給他們安息後,他們又再次行惡。他們又受苦,向你呼求;你又再次垂聽他們。你屢次以憐憫釋放他們。他們縱然多次失敗,一味背道,你卻一一垂聽他們心中的呼求,從來沒有收回你的憐憫。」

利未人陳述了 神「先前的作為」後,就放膽祈求說:「我們的 神啊,你是至大,至能,至可畏,守約施慈愛的神;我們 … 所遭遇的苦難,現在求你不要以為小。」(尼9:32) 利未人叫 神言出必行。他們胸有成竹地求 神憐憫,因為他們從歷史認識 神的赦免並温柔憐憫。他們說:「(你)屢次照你的憐憫拯救他們。」(9:28)

最近,有一位牧師向我承認說:「大衛弟兄,我墮落犯罪,不知如何回轉。我得罪了偉大真光,神豈能向我施憐憫?」

根據聖經,主絕不偏待人。正由於祂並不厚此薄彼 (就是說,祂絕不會因世代的變更,而有所改變) ,我們可以求祂,正如對歷代的百姓一樣,向我們施憐憫。一個很好的先例就是,神對瑪拿西王施憐憫。這王比他以前的王都罪孽深重,然而,他悔改後,就蒙神復興。

主的憐憫永不斷絕;我們該因祂過去施憐憫的先例,而滿心確據,坦然無懼,向祂祈求。親愛的聖徒啊,當你怕自己常常犯罪,辜負主的憐憫 … 當你以為自己無可救藥,被 神放棄 … 當你心中沮喪,因失敗或行為上缺乏主的樣式,而意志消沈 … 當你心中自問,神有沒有把你擱置一旁,或因你過去的罪,而收回祂的慈愛 … 你若確實心中痛悔,就要持定這真理:神永不改變。

務要令 神言出必行。把你記得神多年來為你所做的,都記下來。然後,查考聖經,把祂過去在百姓身上「施憐憫的其他先例」都找出來。把這一列的例證帶到 神面前,提醒祂說:「神啊,你無法背乎自己的道。你昨日,今日,永遠都始終如一。」

我敦促你,務要這樣做。我們往往急着來到神面前,滿有熱忱地祈求。但我們會在禱告的時候退縮下來,因為我們來到祂的寶座前,並沒有準備好。我們到 神跟前時,必須堅定不疑。真正的勇氣並不是出於情緒用事,乃是由於心中全然確信。我們必須首先加强自己的理由,不僅是要向神陳述,乃是要堅固自己的信心。

今天,舊約聖徒所夢寐以求的,我們已經得着了。那就是 神的兒子坐在父神(即審判官)的右邊。我們認識聖子,因為神收納了我們,主以寶血立下新約,成為了我們兄長。每逢我們站在那審判官面前,我們都能支取主的血統關係,以這些理由令 神言出必行: 

「父神啊,除了你自己的道,我並沒有什麼帶給你。你在創世以前就命你的愛子耶穌受死。你且應許過,憑祂的寶血,我會蒙潔淨;因祂的鞭傷,我會得醫治。

你也應許過,我會在主裡得完全。你說過,你必保守我,免得我跌倒,主且必定為我代求。你應許過,因着我對祂的信心,你必全然收納我。

你更應許過,你必側耳垂聽我的祈求。你應許過,你必滿足我一切的需要。你吩咐我要相信先知在經上所記載的應許,說到你對我有憐憫,隨時願意赦免我。

你應許過,你不會讓我背負任何力不能勝的重擔。你又對我說:「萬事都互相効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 神旨意被召的人。」

父神啊,這些全都是你的法則,親口所說的應許。你無法背乎自己的話。你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 神,你也是我的 神。哦,主啊,求你現在,在我有需要的時刻,向我施憐憫恩典。阿們!」

我確信當我們這樣坦然無懼地來到神的寶座,以祂自己的道,令祂言出必行,神會奇妙地心懷大慰。祂彷彿對我們說:「你終於領悟了,令我心中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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