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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不變的愛

by David Wilkerson | April 7,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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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7, 2003

我想跟你們談談「不變」(unrelenting)這個詞,它的意思是「在強度或力量上不減少的——不懈怠﹑不放棄、不妥協、不被任何理由改變或說服」。「不變」,就是堅持既定的方向,決不更改。

神的愛是多麽奇妙!我們主的愛是絕對「不變」的,沒有任何事物能攔阻或減少祂的愛,無論是對罪人,還是對聖徒。詩篇的作者大衛這樣描述神的愛:「你在我前後環繞我,…,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哪裡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裡。」(詩一三九篇:5,7-8)

大衛說的是我們在生命中所遇到的高峰和低谷。他說:「有些時候我是那樣蒙福,好像被提到喜樂的巔峰。但有的時候,我又好像活在人間地獄,被定罪,被譴責,一無是處。但是主啊,無論我在何處——無論我是如登天界,還是如墮地獄——你都與我同在。我始終是在你不變的愛裏,掙不脫,趕不走。無論我覺得自己多麽不配,你還是一樣愛我。即便我不順從——離棄真道、踐踏恩典——你的愛仍不止息。你是那樣不變地愛著我!」

有一次,在生命的低谷中,大衛禱告說:「主,你將我的靈魂安置在高處,你賜我亮光來明白你的話語,你的話語曾是我腳前的燈,一路引領我。但如今我跌落到低處,不知如何才能恢復。我如今躺臥在陰間,當受震怒和刑罰。你是那樣崇高聖潔,我卻是這般光景,你怎能再愛我?」

大衛犯了很嚴重的罪。他曾經每日從屬神的謀士那裏得到靈性的供應,公義正直的神人輔佐他,聖靈親自幫助他,神自己的話語開啓他。雖然他曾經福杯滿溢,雖然他曾經對神衷心,但是,就是這個大衛,有一次竟完全違背了神的律法。

我想你們都聽過大衛犯罪的故事。他貪戀別人的妻子,又令她懷孕。之後,為了遮蓋自己的罪,他讓她的丈夫喝醉,希望他與懷孕的妻子同房。此舉不成,大衛便陰謀害死那丈夫,故意將那人送到陣勢極險之處,使他被殺。

聖經說:「但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撒下十一:27)神稱大衛所行的是一宗「大惡事」,祂又差先知拿單去告訴他:「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撒下十二:14)

於是神管教大衛,說他要承擔嚴重的後果。拿單預言道:「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撒下十二:14)大衛日以繼夜地求神醫治那孩子,但孩子還是死了。大衛為自己一手造成的悲劇深深痛悔。

然而,大衛雖然犯了罪,神仍舊以慈愛待他。正當世人都譏笑這跌倒的人的信心時,神卻向大衛顯明瞭祂不變的愛。別示巴現在成了大衛的妻子,她又生了一個孩子,大衛「給他起名所羅門,耶和華也喜愛他。」(撒下十二:24)所羅門的出世和生命成了大衛的祝福,雖然他完全不配得這福分。即使在大衛最羞恥的時刻,神對他的愛也分毫未減。祂的愛始終不變地追隨著大衛。

再來看看使徒保羅的見證。我們閱讀保羅生平的時候,會看見一個大發熱心,堅決要消滅神的教會的人,瘋狂地恨惡基督徒,揚言要殺盡每一個跟隨耶穌的人。他向大祭司求得追捕信徒的特許,這樣就可以闖進信徒家裡把人抓進監獄。

保羅被主改變以後,見證說,就是在那些充滿仇恨的年日——在他滿心偏見、閉著眼睛殺害基督徒的時候——神還是愛他。這位使徒寫道:「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時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瞭。」(羅五:8)他的意思是說:「神一直在尋找我,雖然我過去從來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祂的愛一直追隨著我,直到那一天,祂把我從高高的馬背上摔下來,完全得著我。這就是神不變的愛。」

經過那些年日,保羅越來越相信,無論他是處於生命的高峰還是低谷,神都會熱切地愛他到底。他說:「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還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八:38-39)他宣佈:「現在我是屬於神的,沒有甚麼可以使我與祂的愛隔絕,無論是惡魔、是邪靈、是執政掌權的、是人、是天使——沒有任何事能阻止神對我的愛。」

這段經文大部份信徒都讀了無數遍,並且年復一年地聽著關於這段經文的講道,但我相信大多數信徒會覺得無法相信保羅的話。我們大多數人只要一犯罪、一有虧欠神的地方,便把神愛我們的事實忘得一幹二淨。接著,只要有不愉快的事情發生,我們便會想:「是神在鞭打管教我。」結果我們就把所有的麻煩、試煉、疾病、和困難都怪在祂頭上。

其實,這就等於說:「神不愛我了,因為我虧欠祂。我使祂不高興,祂在生我的氣。」我們一下子變得無法理解神對我們的不變的愛,一下子忘記了祂無時無刻不在尋找我們,無論我們的境況如何。事實上,如果我們不牢牢抓住這個真理,我們就無法面對生命和生命中的一切恐懼憂傷。我們必須確實地相信神對我們的愛。

我知道有很多牧人,常常講論神的愛,也很喜歡跟別人分享這些教導。可是,當仇敵如洶湧的洪水一般衝擊他們自己的生命時,他們就會被沖走,掉進絕望的深淵,無法再信靠神的話語。他們無法相信神仍然會接納他們,因為他們斷定神已丟棄了他們。

保羅只用了一節經文,就對我們交代了這個重要的問題。他給哥林多信徒寫過兩封信,特意用這段禱告來結束第二封信:「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十三:14)

你們可能都認得這經句,它是教會崇拜時常用於祝福的話。牧師倒背如流,聽眾耳熟能詳,但很少有人抓著其中的精意。這經句並不僅僅是一句祝福,它總結了保羅給哥林多人的一切有關神的愛的教導。

這節經文說明瞭三個屬靈問題:基督的恩典、神的慈愛,和聖靈的交通。保羅的禱告是希望哥林多人能把握這些真理。我相信如果我們也能夠明白這三個問題,我們就再也不會懷疑神對我們那不變的愛:

那麼什麼是恩典?我們都知道:不管恩典是什麽,保羅說它會「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虔敬度日。」(多二:12)

我們如何達到被恩典所教導的地步?而恩典教導我們的又是什麼呢?按照保羅所說,恩典教導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活出聖潔純良的生命。如果是這樣,我們就需要聖靈光照我們的靈,將這教導所包含的基本真理啓示給我們。

我們在哥林多後書八章9節找到了保羅所說的恩典的奧秘,他說:「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在這裡保羅說的並不是物質的富足,乃是屬靈的豐盛。(很多經文證明瞭這一點,在他所有書信中,保羅談及基督豐盛的榮耀,豐盛的智慧,豐盛的恩典,豐盛的憐憫,還有豐盛的信心和善行。同樣,新約講到屬靈的富足時,總是針對屬世財富的虛謊而言。)

保羅告訴我們:「你們所當知道的恩典的含義全在這裡,從主的身上我們看見了恩典究竟是什麽。簡單地說,耶穌來到世上,捨棄祂自己來祝福、造就、和建立別人,這就是基督的恩典。雖祂本為富足,卻為我們的緣故變為貧窮,使我們藉著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

耶穌不是來顯自己為大或者榮耀自己,祂放棄了每一個屬於「我」的權利,完全放棄了祂「自己」,拒絕了每一個在人中顯貴的機會。想想看:祂從來沒有為自己求祝福,好讓自己可以被眾人認識或接納;祂沒有張揚自己的神能以獲取權力或認可;祂沒有利用窮人或弱者來突顯自己;祂也從不炫耀祂自己的權柄、能力、或成就。從來沒有,耶穌是來建立基督的身體的,祂總是因爲別人得到神的祝福而歡喜快樂。

耶穌在地上行走的時候,從不與人爭競。祂當然聽見了門徒誇耀祂大能的作為,但祂卻極其謙卑地回答:「你們要做更大的事,我告訴你們,你們要做的事比我所做的要大得多。」後來,祂聽説門徒在外面果然能夠醫病趕鬼,就大大喜樂。

我們當中有多少人能有同樣的恩典?在我看來,大多數的教會都缺乏這種恩典。沒有多少基督徒,在看見弟兄姊妹得到神的祝福時,能真正地喜樂。特別是牧者,他們看見別的牧者滿有神的祝福時,只會想著自己的光景,說:「我在禱告中掙紮了這麽多年。可是現在這年青牧師初來乍到,神就把祝福傾倒在他身上,我怎麽辦?」

我們從這裡可以看見神不變的愛:為看見別人比自己更加蒙福而歡呼雀躍。保羅寫道:「愛人不可虛假…。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羅十二:9-10)我們從這裡看見,恩典,就是願意存心謙卑,甚至為別人的祝福而喜樂。

保羅看見哥林多的基督徒在彼此競爭,教會充滿了高舉自己、宣揚自己、利己主義的風氣。男男女女都以屬靈恩賜自誇,爭奪名譽地位。連在主的餐桌前他們也要競爭,富有的信徒炫耀自己的美食,而窮苦的信徒卻沒有食物。還有的信徒非常驕傲,彼此相爭的事不肯在弟兄中間尋求審斷,卻要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這些都與保羅所傳講的恩典相反,這些哥林多人有很強的「自我」,祇想獲取,不願施予。直到今日,「哥林多」這個詞還帶著放蕩和世俗的含意。

保羅告訴這些信徒:「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裡為嬰孩的。……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嗎?」(林前三:1,3)想想保羅話裡的意思吧,嬰孩一心只想著滿足自己的需要,他們哭著鬧著要別人遷就。哥林多信徒正是這樣的幼稚,他們對罪很寬容,有些人放縱淫欲,甚至亂倫。

我們想到這樣的信徒時,很難與「聖徒」聯繫在一起。但是,儘管他們如此放縱私慾,神還是指引保羅寫信給這些人,說﹕「…神的教會,就是在耶穌基督裡成聖,蒙召做聖徒的,…。願恩惠、平安從神我們的父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林前一:2,3)

是不是搞錯了?難道神對教會的妥協視而不見嗎?不,絕對不是。神很清楚哥林多人的情況,也從來沒有忽略他們的罪。保羅對這些人說滿有恩典的話,正是神不變的愛的表白。試想,保羅的書信在教會中宣讀的時候,哥林多信徒是多麼驚愕。這是一幫爭權奪利、自以為是的信徒,而保羅在神的感動下,竟然稱他們為「聖徒」,「在基督耶穌裡成聖的人」,為什麼呢?因為神要堅固祂的子民。讓我來解釋一下。

如果神按照我們的光景來審判我們,我們便會一時得救,一時被定罪。我們一天之中會十次悔改歸向神,又十次回頭去犯罪。每一個誠實的基督徒都不得不承認,哪怕是在生命最穩定的時候,也難免會有掙紮。我們每一個人都還在爭戰當中,還要信靠神赦罪的應許,因為我們在肉體中仍有軟弱。

感謝主,祂不是按照我們的情形來審判我們,而是按照我們的地位來審判。你看,雖然我們軟弱犯罪,但我們已經將心給了耶穌,憑信心,父神已經使我們與基督同坐在天上。這就是我們的地位。所以神看我們,不是按照我們罪中的光景,乃是按照我們在基督裡屬天的地位。

請不要誤解,我說神在恩典中堅固祂的子民,意思不是說信徒可以繼續隨意犯罪。聖經講得很清楚,無論哪個信徒都有可能離開神,拒絕祂的愛。這樣的人可以一再頑固地剛硬自己的心,神的愛也無法打通他的心牆。

現在,你可能正處在哥林多信徒那樣的光景中,但神仍然把你看作是在基督裡。祂就是這樣看待哥林多信徒的。神垂看哥林多信徒的時候,祂知道他們沒有辦法改變,他們自己沒有任何能力可以忽然變成聖潔,所以祂感動保羅稱他們為成聖的聖徒,是要他們知道他們在基督裡的地位是穩固的。

你是否在與自己的軟弱爭戰?如果是的話,你當知道沒有甚麼能夠阻止神對你的愛。聽見了嗎,祂稱你為「成聖的」﹑「被接納的」「聖徒」。牢牢抓住保羅所描述的真理:「但你們在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的救贖。」(林前一:30)

在哥林多前書裡,保羅說信徒都需要神的恩典,是因為他們的失敗。但在哥林多後書中,保羅強調的是神的愛。他知道唯有神不變的愛才有能力改變人的心,他在信中證明瞭神是透過愛來彰顯祂的能力。

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四至八節有力地歌頌了神不變的愛。不用問,在教會的講台和婚禮中,你已經多次聽過這段經文:「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家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我們大多數人都認為:「神期望我們能有這樣的愛。」從某個角度來看,這是對的,但其實沒有一個人能夠達到這種愛的標準。這段經文講的全是神的愛,第八節證明瞭這點,「愛是永不止息」。人的愛會止息,但這裡的愛卻是無條件的,永遠不放棄,它經得起一切失敗、一切失望,它不因神兒女犯罪而幸災樂禍;相反地,它為他們哀慟,它從來不會認為我們過犯太多、根本不配被愛。總之,這就是不變的愛,它永不停息地追隨著那蒙愛的人。只有全能的神才會有這樣的愛。

想想看,這種大有能力的愛對保羅的影響有多深。在給哥林多人的第一封信裡,使徒保羅完全有理由放棄那個教會,很多事情足以使他動怒。哥林多信徒的幼稚和種種罪行足以令他絕望,他完全可以丟棄他們。保羅的信可以這樣開頭:「我對你們已經仁至義盡了,你們實在是無藥可救。這麼久以來,我為了你們連命都不顧。可我越是愛你們,你們就越辜負我。好了——我就讓你們偏行己路,你們彼此爭鬥吧。我不管了。」

保羅絕對不會這樣寫的。為什麼?他已被神的愛俘虜了。在哥林多前書,我們讀到他要把一個人交給撒但,敗壞那人的肉體。聽來好像很無情,但保羅的目的是什麼呢?是為了使那人的靈魂可以得救(見林前五:5)。我們也看見保羅尖銳地指責、糾正和訓誡,但他這樣做的時候,是帶著慈母一般的眼淚和溫柔。

保羅發出了神的無往不勝的愛的資訊,那些放縱情慾的哥林多人是怎樣回應的呢﹖他們被他的話感化了。保羅後來對他們說:「你們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如今我歡喜,不是因你們憂愁,是因你們從憂愁中生出懊悔來。你們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凡事就不至於因我們受虧損了。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林後七:11,9-10)也就是說:「你們已經潔淨了自己。你們曾為自己的罪懊惱,但現在你們充滿了熱誠和敬畏,這已經證明你們是清白潔淨的了。」

我告訴你們,這些哥林多信徒就是被神不變的愛改變過來的。我們閱讀保羅給他們的第二封信時,會看見教會裡的「自我」消失了,罪的權勢被破碎,「自我」被敬虔的哀傷所吞沒。信徒們不再注重恩賜和神蹟奇事。他們現在注重的是施予,而非獲取。他們收集奉獻,送給在大飢荒中受苦的弟兄。這改變正是因為傳講了神的愛。

這真理也顯明瞭我自己的過犯。早些年,我在講道的時候責備教會裡犯罪的情形,我為很多神的子民可悲的光景而感到絕望,於是開始大刀闊斧地糾正這些罪行。我打擊一切的妥協,不分青紅皂白一概打碎。結果,很多人失去了信心,陷在罪的控告裡。這本來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如果保羅像我那樣管教哥林多教會,他當然可以滅絕一切情慾,肅清一切淫行,止息一切的控訴,但同時教會也會消失。那裡再沒有剩下的會眾,等著保羅來責備。這種對罪惡大刀闊斧無情打擊的教導方式,是被屬肉體的熱心誤導了,往往就是因為牧者自己沒有得到有關神的愛的啟示。

保羅所說的「聖靈的交通」,也可以翻成「屬靈的團契」。哥林多信徒本來完全沒有這種團契,教會裡個人主義恣虐橫行。保羅說:「我的意思就是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林前一:12)

這種個人主義甚至體現在這些人的屬靈恩賜上。很明顯的,這些哥林多信徒來到教會單是為了造就自己。有的能說方言,有的能說預言,有的能說智慧的言語——然而他們卻是用恩賜來服侍自己。每個人都希望離開的時候說:「今天我說了一個預言」,或是「我在靈裡說了大有能力的話」,結果造成了嚴重的混亂。保羅明確地教導他們凡事要按次序行,說:「要學會安靜,讓別人講話。凡事先求使教會得到造就,而不只是你自己。」

聖靈最深的工作不只是賜下屬靈恩賜,神蹟和奇事都是必要的,都有可用之處。但聖靈最寶貴的工作是聯絡基督的肢體,要藉著祂合一的能力,在神的子民中建立團契。然而今天很多時候,當我們談到屬靈的團契時,心裡想的往往還是個人。我們總是想到「我和聖靈」,說「聖靈與我享受基督裡的親密」。

保羅將團契與合一同前面談過的兩方面——基督的恩典和父神的愛——聯繫起來,意思就是說:「要真正明白前面的兩點,就必須將你們聯合起來。這樣你們才可以衡量自己生命裡的基督的恩典和天父的愛,這完全取決於你願不願意與基督的身體合而為一。」

甚麼叫做合而為一呢?就是除去一切的嫉妒及競爭,不再與別人比較。相反,當弟兄姊妹蒙福時,每個人都喜樂﹔大家都熱心施予,而非獲取。唯有這樣的團契,能真正彰顯基督的恩典和天父的慈愛。

問題就在於:「我是否真的願意讓聖靈指示我需要被改變的地方?」你看,在神不變的愛的背後,有一個目的,那就是:神的愛大有能力,可以藉著改變你,解決你所有的問題。

如果你告訴我,你是一個好人——仁慈、慷慨、寬容、已經蒙基督的寶血洗淨——我會告訴你,神的愛決不僅僅是赦免。你可以蒙神赦免,做一個好人,同時卻仍被自己的罪性所掌管和奴役。我們生來就帶著亞當的性情,犯罪的傾向。其實就是這種性情使我們很容易被激怒、嫉妒、縱慾、惱怒、不饒恕,也正是我們裡面的這種性情,使我們愛錢財、愛破壞,並且不能在別人蒙福的時候喜樂。

如果你還在與你的罪性爭戰,那麼你註定會失敗。因為那老我的性情是不可能改變的,它永遠是屬肉體的,永遠拒絕聖靈。我們肉體裡的性情是不可能變好的,所以它一定要被釘死,就是說,我們要承認:「靠自己我永遠不可能使神喜悅,我知道靠著肉體是絕對做不到的。」

我們一定要得到一個新的性情,就是基督自己的性情。不是重塑我們的舊性情,不是改造我們的肉體,而是要把舊的徹底清除。我所說的就是一個新性情的誕生。新約已經賜下了這種性情:「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

神的愛告訴我們:「我要確立你在基督裡的地位。你不要再試圖改變你肉體的性情,讓我將我兒子的性情給你。唯一條件就是:單單的信靠。這性情上的改變只有來自信心,你要相信我是你的神。」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們要多像基督,就能多像基督,只要你願意承認:「我相信神真的愛我」,你便接受了祂賜給你的改變的能力。

聖經說,神賜給我們每個人同樣的信心,所以,我們都有能力相信主能將祂的性情灌注在我們的身上。

我們今天可以這樣禱告:「聖靈啊,我知道我沒有多少保羅所說的恩典,求你指示我需要改變的地方。我相信天父愛我永不改變,祂的愛使我可以披戴祂自己的性情。我知道你已經賜下了改變的能力,主耶穌,求你讓我得著你的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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