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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剂属灵猛药by David Wilkerson | July 28, 2010 |
神的诫命要我们去爱我们的仇敌,彷彿就是一剂苦口良药。就如我少年时所要吞吃的蓖麻油一样,这药能医治人心。
主清楚声明说:「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太5:43-44)
主是否在这里反对律法?一点都不是。祂乃在抵销那已经潜入律法,属血气的精神。当时,犹太人只爱他们同族的人。一个犹太人不会与外邦人握手,或甚至让自己的袍子揩到一个外人的衣服。然而,这并不是律法的精神。律法是圣洁的,指示说:「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饭吃;若渴了就给他水喝。因为你们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耶和华也必赏赐给你。」(箴25:21-22)
我们可以恨恶那些政府官员不道德的行为。我们可以厌恶同性恋者、支持堕胎者、并所有鄙视主的人的罪。但主命令我们要因他们是人而爱他们 – 这些人都是主曾经为他们受死的。祂且吩咐我们要为他们祈求。若我们所鄙视的,是一个人,而不是那人背後的原则,我们就并不确实代表主。
我亲眼见过纽约市第五大道上同性恋者的遊行。在那两万五千名同性恋者当中,有许多都是半裸的,有些更持著标语宣告说:「神是个同性恋者。」我曾经看见他们脱离行列而袭击一些拿著这样标语的信徒:「神恨恶你们的罪 – 但祂却爱你们。」
我因义怒填胸而面红耳赤。我巴不得求 神降火在他们身上,正如祂待所多玛城一般。但自己反省後,便对自己的心说:「我就像昔日的门徒一样,求 神降火去消灭那些排斥主的人。」
我说 – 同性恋是罪恶!犯姦淫也是罪恶!苦毒不宽恕人也是罪恶。
务要爱你的仇敌!我们要爱那些「当著你面前」嚣张行恶的罪人吗?要为他们祷告吗?要祝福那些咒诅你的人吗?
主的的确确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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